近日,深圳一名年仅44岁的网约车司机被人发现死于车内。经法医初步判断,死因为猝死。一时间,平台经济从业者权益保障也成了热议话题。对此,法学界表示,目前无相关法律法规保障从业者权益,应加快平台经济立法。
网约车司机疑跨年夜猝死
1月1日早上发现死亡的网约车司机,死者为孙某(男,44岁),经法医初步判断,死因为猝死。
网约车平台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死者生前完成的最后一笔订单接近晚上11点,在停止接单服务后意外离世。目前,平台工作人员已与家属取得联系,将配合警方进行调查。
一时间,关于网约车司机工作现状引起许多关注。一位跑了4年的全职网约车司机黄师傅告诉记者,听到这个消息,他们都觉得非常痛心。
在聊天过程中,黄师傅提及,许多人下班后兼职跑网约车,导致竞争力大,加之现在坐网约车的人比以前少,许多网约车司机拼命接单。“经常不能按时吃饭,休息就在车里,跑夜车,长时间开车得不到锻炼,这些都容易导致身体出毛病。”
法学界人士:平台公司作为受益者应承担相应责任
黄师傅觉得,司机是个高危行业,因此自己购置了意外险等保险。他说:“网约车公司和我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我们购置意外险,有些网约车司机往往会抱着侥幸心理,不购置任何保险,一旦出事就什么都没有。”
对此,记者咨询研究劳动保护、社会保障方面的专家——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翟玉娟。她表示,平台经济属于新兴行业,是形势发展的趋势,但平台与从业者的关系不同于传统的劳动关系。即便如此,对平台从业者也应有相当的保障。平台公司应为从业者购买足够的商业保险,司机在载客运营中出现意外,就已构成工作中的伤害,平台公司作为受益者,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目前,我国对此没有统一的规定,有的地方出台了相关政策,在没有相关政策的情况下,关于平台经济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争议仍较大。她认为,应该呼吁加快立法,规范平台经济,使其更良性发展。(记者 曾逸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