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9日在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上

2020年02月24日13:31  来源:深圳特区报
 
原标题: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万国营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全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改革创新、服务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职责。全年受理各类案件599223件,同比增加11.6万件,上升24%;办结504138件,同比增加9.4万件,上升22.8%;法官人均结案492件,同比增加40件,高出全省平均水平160件。其中,市中院收案79184件,办结59305件,同比分别上升26.6%和20.5%,收、结案总量均位居全国中级法院第一。

  一、依法惩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打击犯罪,推进平安深圳建设。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0329件,判决被告人28930人。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严惩颠覆国家政权、煽动分裂国家犯罪,坚决守住国家安全“南大门”。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以及毒品犯罪,坚决打击,绝不手软,判处杀人、抢劫、绑架犯罪529人,毒品犯罪2430人。依法惩处各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4318人,审结“5·16”南山大道“癫痫”司机驾车撞人案,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3年。刘建刚在公交车上与司机发生争执并强拉手刹,严重妨害安全驾驶,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

  持续攻坚扫黑除恶。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审结涉黑涉恶犯罪85件521人。高杰等49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盘踞龙华一带,绑架抢劫、欺行霸市,市中院依法判处高杰死缓并限制减刑。原市卫计委副主任刘堃、福永派出所原所长刘汉尧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均被从重惩处。开展“套路贷”等恶势力犯罪专项治理,判处“套路贷”犯罪72人、虚假诉讼犯罪41人。制定全国首个《刑事涉案财物执行工作指引》,为“打财断血”提供制度规范,依法罚没财产7559万元,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从严惩治腐败犯罪。依法惩处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135人、行贿犯罪85人,审结市投资推广署原副署长李石受贿案、“百名红通人员”刘宝凤挪用公款案。依法惩治群众身边的“小官大贪”,观澜黎光社区工作站原站长、股份公司原董事长刘桂荣收受贿赂、侵占集体资产、非法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涉案金额2556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依法惩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严惩拐卖、性侵、虐待妇女儿童犯罪517人,韩国庆在公交车上猥亵女童,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严惩危害校园安全犯罪23人,曾锦辉等8人在多家中学收取保护费、殴打欺压学生,张智等11人非法开展“校园贷”、纠缠恐吓家长还款,均被依法从重惩处。南山、龙华法院被评为“全省青少年维权岗”。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在全省率先制定“非法证据排除”等4项规程,明确检察机关举证责任,完善侦查人员出庭、证人保护制度,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依法对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17名被告人宣告无罪。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对认罪认罚被告人从宽处罚,判处缓刑、管制、免予刑事处罚4332人。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前夕,对符合条件的51名服刑罪犯,依法裁定特赦。

  二、依法化解纠纷,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坚守中立裁判地位,依法把握利益平衡,妥善化解各类纠纷,通过司法裁判引领社会价值,维护公平正义。

  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209580件,同比上升17.4%,标的额2082亿元。弘扬契约精神,依法维护守约方合法权益,引导市场主体“守合同重信用”,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139588件。规范民间融资行为,依法遏制高利放贷,审结民间借贷案件23306件,标的额392亿元。坚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并重,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2007件,为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等17.7亿元。坚决规制“劳动碰瓷”行为,谭某2年内短期入职20余家单位,通过建立劳动关系牟取额外经济利益,法院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3334件,同比下降1.2%;办结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9160件,是上年的2.2倍。判决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168件,裁定不予执行75件,依法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完善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机制,协调市司法局在深圳行政审判中心设立行政纠纷调处工作室,化解行政争议486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查处违法建筑,办理相关案件295件。开展“违法建筑处置疑难法律问题”专题调研,调研报告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和市政府高度重视,被评为“全国行政审判优秀业务成果”。

  加快解决执行难。拓展“鹰眼执行平台”功能,利用交警大数据、社区网格、网上购物等信息,查控被执行人财产28.5万项。完善执行财产网拍机制,提高财产变现效率和价值,网拍成交149亿元,溢价率42.3%。开展“法拍房”清场专项行动,交付房产1051套。出台全国首个《强制执行上市公司股票工作指引》,破解上市公司股票处置难题。强化执行威慑,限制高消费129974人,限制出境1158人,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50478人,司法拘留619人,追究刑事责任19人。全年办结执行案件189599件,同比上升16.2%,执行到位319亿元。罗湖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

  三、主动服务大局,保障高质量发展

  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深圳战略定位和市委决策部署,发挥审判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保障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提前研究谋划,起草司法服务保障意见,提出7个方面36项举措,积极争取最高法院支持。中央《意见》正式公布第二天,向最高法院党组作专题汇报,最高法院已成立工作专班,研究制定保障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意见。围绕深化改革、先行先试重点领域,开展专题调研,提出的探索个人破产制度等10项建议,被市委纳入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行动方案。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制定4个专项方案,完善20项审判执行工作制度,有效降低商事纠纷解决成本,“执行合同”“办理破产”等工作在全国大中城市保持领先。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慎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依法判处企业员工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413人。依法稳定社会资本投资预期,“某管委会与森钢公司行政协议案”被评为“全省法院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十大典型案例”。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海明珠投资公司总经理王某被控集资诈骗罪,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没有集资诈骗的主观故意,集资款项主要用于生产经营,依法对其宣告无罪。

  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深圳知识产权法庭作用,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知识产权一审案件33278件,2件案件被评为全国年度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依法惩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537人,喻青云仿冒某知名注册商标,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1042万元。实施最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完善侵权事实调查认定体系,及时制止侵权行为,作出调查令、诉讼禁令、证据保全198件。实施最平等的知识产权保护,先后受理芬兰超级细胞公司诉美国幻想传说公司、日本聚逸株式会社等一批当事人均不在中国境内的案件,深圳逐渐成为知识产权争议解决优选地。深圳知识产权法庭被评为“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南山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荣获“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均为全市政法系统唯一获奖单位。

  保障金融中心城市建设。切实发挥深圳金融法庭作用,优化金融审判体制机制,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金融纠纷案件50236件,同比上升54%。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导向,综合考量银行等金融机构收取的各项实际费用,明显过高的依法调整,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支持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处置P2P网贷平台,严惩利用网贷平台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147人。依法服务和保障金融改革,与金融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座谈22次,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共同遏制规避金融监管、进行制度套利的违规行为,推动形成统一完善的金融法治体系。创新证券期货等群体性纠纷审理模式,形成“示范判决+多元化解”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办结相关案件1085件,工作经验被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专题组向全国推广。

  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立全国首家破产法庭,引领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推动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经济环境。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机制,首创破产案件快审模式,审结公司清算和破产案件394件,出清“僵尸企业”358家。优化市场资源配置,盘活破产企业资产,首创破产财产网络拍卖、企业股权整体拍卖新模式,14.5亿元破产财产重新投入市场,南岭玩具公司破产案清偿债权6000余万元,2700名员工工资全额兑付。推动困境企业重整再生,出台全国首个《企业重整案件工作指引》,25家企业进入重整程序,4家企业已重整成功。海云通讯公司因资金链断裂,主动申请破产重整,法院指导破产管理人以市场化机制引入新的投资,以法治化方式形成新的股权架构,帮助该公司成功恢复生产经营。深圳法院破产审判改革经验被最高法院向全国推广。

  服务“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审结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2644件,5件案件被评为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纠纷典型案例,入选数量全省第一。充分尊重当事人选择适用域外商事法律的权利,适用国际公约和域外法办结案件17件,“涉港澳纠纷法律查明实施平台”作为自贸区改革创新经验,在全省推广。完善跨境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成功调解纠纷978件。在全省首次协助香港仲裁机构保全内地财产,在内地首次网络拍卖香港企业破产财产,依法承认或认可、执行外国和港澳台民事判决27件,拓展司法协助领域。前海法院与广州南沙、珠海横琴法院实行跨域庭审、跨域调解,形成“自贸区司法服务圈”。

  保护优美生态环境。落实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依法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48人,李永明非法倾倒含重金属的电镀污泥,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万元,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108.8万元。办结涉环境资源行政案件490件,支持行政机关清理水源保护区违法建筑,保护好深圳的绿水青山。积极争取上级法院支持,省法院批复在大鹏新区设立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全市基层法院环境资源案件,最高法院批准市中院集中管辖深圳、东莞、惠州、河源、汕尾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促进东江流域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

  四、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坚持以改革思维破难题、补短板,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圳法院2018-2019年改革规划安排的60项改革任务基本完成,累计有5项改革被评为全国法院司法改革示范案例,入选数量全国第一。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面对日益繁重的办案任务,始终坚持办案质量第一,坚持“谁审谁判谁负责”,坚持监督管理不缺位。将2019年确定为“审判质量全面提升年”,明确30项评估指标,完善审判质量监控体系。强化案件流程管理,实现送达、保全、开庭、合议等办案节点动态监控、自动预警、实时督办。强化裁判标准统一,发挥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作用,集体“会诊”重大疑难案件,共召开专业法官会议1230次,制定裁判指引8个,发布典型案例55个。强化办案责任落实,邀请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参与案件评查,对990件长期未结、二审改判、重大信访案件逐案评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问责。全市法院办案质量稳步提升,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6.4%,二审改判案件下降30%,14个庭审获评全省优秀庭审,9篇裁判文书获评全国优秀裁判文书,16个案例被评为全国典型案例。

  优化审判工作体系。组建深汕特别合作区法院,开展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确保司法资源主要配置到办案一线。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改革,60%的案件通过速裁、快执程序办结,80%的民商事速裁案件实现当庭宣判,当事人即时领取裁判文书。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办结案件9031件,小额纠纷一审终局。完善普案细审、繁案精审机制,两级法院院庭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办结案件94923件。率先研究探索民事诉讼程序综合改革,提出系统性改革方案,得到最高法院采纳,全国人大常委会已授权深圳等城市开展试点。

  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引入的调解组织增加到258家,特邀调解员增加到1236名,诉前成功化解纠纷42225件,是上年的1.9倍,让群众不打官司也能解决纠纷。强化调解专业化规范化,508名律师调解员诉前调解纠纷23646件。在街道、社区、派出所设立86个在线司法确认工作室,16825件民事纠纷就地化解,诉调无缝对接。“探索多元解纷深圳模式”被评为深圳治理现代化“最具先行创新价值案例奖”。宝安法院多元解纷经验被《人民日报》内参刊发,最高法院在全国推广。

  加快建设智慧法院。积极拥抱科技革命,依靠信息化,重塑工作流程,让法官办案更高效、诉讼服务更便捷、司法管理更科学。围绕办案“提速”,完善电子卷宗系统,全流程无纸化办案12.1万件,在全国首家实现上诉案件一键移送电子卷宗,移送时间压缩70%。围绕办案“提质”,实现类案智能检索、裁判文书智能分析,助力法官精准适用法律。围绕系统“集成”,组建8个研发团队,全力建设智慧法院一体化平台,努力实现全业务、全流程、全方位智能化应用。最高法院周强院长评价:深圳智慧法院一体化平台建设,提出了智慧法院整体解决方案,为中国智慧法院建设提供了新路径。最高法院将4项全国试点任务交给深圳法院,其中2项为全国唯一试点单位。

  五、回应群众需求,提升司法为民水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优化诉讼服务体系。完善“一网通办”诉讼服务平台,逐步实现诉讼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网上立案274771件,位居全省第一;向当事人和律师推送审判流程信息80余万条,尽可能让群众少跑腿。开展“智慧诉服进行时”活动10场,为5000余名律师提供诉讼信息化应用培训,便利律师和群众参与诉讼。全面建设“一站通办”诉讼服务中心,15项服务“一次办好”。成功办理全省首宗跨省立案,实现异地法院案件就近能立,完成跨域立案227件。3个法院立案庭获评“全国青年文明号”、5个法院立案庭获评“全省青年文明号”。

  依法保障民生权益。坚持维护患者正当权益与惩戒“医闹”并重,联合市卫健委建立医患纠纷调解室,增进医患互信,审结医疗纠纷案件338件。制定消费者权益纠纷裁判指引,审结相关案件174件,既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又遏制“职业打假”行为。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94人,项稼观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添加有害成分,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120万元。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884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90人,针对手机恶意应用软件获取个人信息、乱扣费现象,向国家工信部发出司法建议,国家工信部复函表示,要加强对手机预置软件的进网管理,并开展恶意扣费专项治理。

  维护家庭和谐稳定。审结家事案件6233件,同比上升7.3%。全面组建家事审判庭或审判团队,福田、龙华等5个法院建立家事诉讼中心,推进家事审判专业化建设。深入探索符合家事案件特点的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全面推行会谈式庭审模式,邀请民政、妇联等部门联动协作,聘请家事调解员、调查员和专业社工405名。建立离婚冷静期制度,实行调解前置,369对夫妻经调解和好。建立离异家庭回访制度,邀请心理咨询师,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心理疏导。会同公安机关完善人身安全保护协作机制,坚决遏制家庭暴力,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79份。宝安法院发出首份儿童人身安全保护令,被评为全市“十大关爱事件”。

  提升社会法治意识。开展“天天直播·当庭宣判”活动,网络直播庭审36685场,2145万人次在线观看,累计上网公开裁判文书99.4万份,庭审和裁判文书成为生动的普法教材。围绕校园欺凌、高空抛物、电信网络诈骗等主题,组织法官进校园、进社区326次,与媒体合办《法官说法》《执行在行动》等专栏、专题节目80期,让法治教育走进课堂、深入群众。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105件。根据真实案例创作普法歌曲、微电影、微视频,4部作品获全国政法系统和全国、全省法院一等奖。3个法院被评为全市首批“星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2个项目获评全省“优秀普法项目”。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队伍素质

  深入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市法院22个集体、90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涌现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办案标兵等一批先进典型。

  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开展党员干部全员政治轮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方向。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锤炼干警的忠诚品格。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制定半专职党务干部选任、使用管理办法,进行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职责集中考核,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增强。

  加强能力建设。制定《深圳法院人才队伍建设五年规划》,争取到2023年建成一支拥有75名审判业务专家、50名博士、200名青年后备人才的专业人才队伍。出台《青年人才培养办法》,建立青年后备人才库,10名干警获评全省法院岗位能手。加强人才引进、培养,面向全国选调公务员56名,遴选员额法官87名,市中院面向基层法院遴选法官19名。开展庭审驾驭能力、裁判文书写作、法官助理工作规范等专项培训64场,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完成最高法院、省法院、市委重点调研课题12项,干警出版专著10部,114篇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12篇论文获评全市政法系统优秀调研论文,占评奖总数60%。

  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组织审务督察40次,到窗口部门、基层法院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整改。结合市委巡察、主题教育,主动查摆问题,开展长期未结案件清理、上诉案件超期移送整治等专项行动,推动全面从严治院落实落细。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违纪行为,党纪政纪处分14人。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落实干警定期体检、职级晋升等待遇,支持干警依法履职,某公司在互联网上故意诽谤、诬陷法官,依法对其顶格罚款100万元,维护法官合法权益。

  各位代表,司法权来自于人民,必须接受人民监督。一年来,全市法院视监督为支持、以监督为动力,自觉、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向市政协常委会通报工作,办理代表建议5件、政协提案2件,代表委员均表示满意。开展“释法凝共识·携手创新篇”系列活动76场,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993人次。根据代表建议,组织法官走进代表联络站,围绕知识产权保护、企业用工风险等主题,开展活动8场,90名代表和800余名群众热情参与。代表提出的完善网上诉讼服务平台、运用“鹰眼执行平台”进行家事案件调查取证等建议,已转化为法院工作的具体措施。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取得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也离不开各位代表的关心帮助。本届代表履职五年来,各位代表以高度的责任感,监督支持法院工作,对法院工作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建议,帮助法院呼吁解决困难问题,有力促进了深圳法院司法事业的新发展。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离市委要求和人民期待还有差距:一是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虽然法官人均结案492件,已达历史最高,长期位居全省第一,但是存案仍高达9.5万件,及时高效化解纠纷面临巨大挑战;二是面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法官能力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面对“双区”建设的新要求,司法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司法服务条件亟待改善。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各界关心支持下,认真研究解决。

  2020年是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全面铺开、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纲,以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为总牵引、总要求,重点做好六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方向。

  二是持续提升审判质效。强化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充分放权和有效监管相统一,完善案件质量保障体系,探索重大案件邀请人大代表列席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会议。加快信息化建设,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技术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打造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服务、智慧管理新模式。将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纳入审判质效监控指标体系,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深圳打造法治城市示范。

  三是全力服务保障大局。围绕建设深圳先行示范区的战略定位和任务安排,出台司法服务保障行动方案。加强深港澳司法合作交流,优化大湾区法治环境。全力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压倒性胜利,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深圳。继续推进金融、知识产权、破产专业化审判,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平等保护,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更好法治环境。加强司法建议、立法建议工作,积极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个人破产条例等特区立法。发挥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优势,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巩固深圳污染防治特别是水污染治理成效,助力深圳打造可持续发展先锋。

  四是坚持司法为民宗旨。进一步争取支持,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司法服务条件。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加快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开展送法到社区、巡回审判进校园活动,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妥善处理危害公共安全和食品药品安全,以及教育、就业、医疗等涉民生案件,推动深圳打造民生幸福标杆。创新代表联络方式,真诚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法院工作,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五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开展民事诉讼程序改革试点,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完善小额诉讼程序,完善简易程序规则,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健全电子诉讼规则,为民事诉讼法修改完善提供“深圳经验”。以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全面系统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提升改革效能,加快建设具有社会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的一流法院。

  六是全力打造一流队伍。创新教育培训模式,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加强干警队伍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建立具有全球化视野和国际化裁判水准的专业人才梯队。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改进作风,强化问责,激励担当,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忠诚可靠、清正廉洁的特区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新使命催人奋进,新征程任重道远。站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的重要历史起点,全市法院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只争朝夕、不负韶华,以新担当、新作为奋力开创特区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深圳朝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方向前行,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

(责编:陈育柱、胡苇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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