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岗法院环境资源法庭揭牌

2020年06月06日10:14  来源:深圳商报
 
原标题:龙岗法院环境资源法庭揭牌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广东省首家环境资源“三合一”审判专门化法庭——龙岗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在大鹏新区揭牌,率先实行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标志着深圳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迈入了新阶段,有利于统一裁判尺度,为深圳市生态环境提供更好的司法保障。

  该法庭设在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深圳国际生物谷生命科学产业园B区15栋(该法庭拟定新址)。揭牌后,龙岗区人民法院大鹏法庭正式加挂“环境资源法庭”,6月1日起集中办理全市涉环境资源的各类一审案件并全面运作。该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广东省率先批复设立的集中管辖深圳全市环境资源类一审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专门法庭。

  大鹏新区是深圳的“生态特区”。2014年,市委、市政府将“全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试验区”重任赋予大鹏新区,新区不断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提出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的构想。2018年1月,市委六届九次全会明确提出“设立环保法庭,实行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的工作目标。大鹏新区高度重视环境资源法庭的筹备工作,多次专题研究并与深圳中院、龙岗法院配合联动。经多方努力,2019年2月,省高院批复同意龙岗区人民法院大鹏法庭加挂“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同年12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并经省高院批复同意,龙岗法院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全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基层法院管辖的环境资源类一审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和所产生的执行案件。(记者 张妍 包力 通讯员 张建国)

(责编:陈育柱、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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