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深圳市检察院获悉,近日,由深圳市福田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熊某某等11名被告人涉嫌利用医保卡套现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是深圳市首宗以医保卡套现中介人员为打击对象,查获人数最多、利益链分工最细、金额最大的团伙诈骗社会医疗保险金、销赃药品的案件。
据了解,2019年3月开始,被告人熊某某伙同被告人黄某某等人在本市共同实施医保卡套现诈骗。他们在医院、公交车站、路边张贴小卡片。
当有套现需求的持卡人和他们联系见面时,熊某某等人首先会要求持卡人手持医保卡拍照,用以向医生谎称自己获得了持卡人“授权”开药。之后,双方按照约定的套现金额打五折返现给持卡人、收取医保卡。被告人熊某某按照医保卡的数量和套现金额向其他负责收卡的同伙支付好处费。
随后,被告人熊某某等人前往南山区、福田区、罗湖区等地的医院、社康中心、药店虚开处方,刷收购来的医保卡套取高血压、高血脂、心脏病等处方药,再以七折左右的价格将药销售给药店经营人谢某某和医药代表林某某、胡某某等人。经核实本案中,大多数涉案药品最后通过快递流向潮汕地区。
被告人熊某某还与熟悉的药店经营人蔡某某合作,在不拿药的情况下直接空刷医保卡套取现金。
检察官经审查后认定,至案发日,该案被告人熊某某及其同伙收集他人医保卡累计达232张,骗取社会医疗保险基金共计人民币115.8万余元。
该案11名被告人分工明确,其中负责上游收卡的人员5名,负责销赃的人员2名,下游负责收购药品的人员4名。
检察官提醒:医保基金如果不能良好运作,受损害的将是所有人的利益。每位参保人需以本案为鉴,深刻认识到医保卡个人账户中的余额是“救命钱”,在参保人生病需要个人缴纳较多费用时,个人账户里积累的资金就能发挥作用,如果仅仅为了眼前利益选择“折现变现”,这对参保人自身是一种不可预估的损害。同时,参保人参与套现医保卡诈骗构成犯罪的,也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吴维 通讯员 周洪国 向心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