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条措施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20+8”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未来产业发展的规划部署和建设低空经济中心的总体要求,促进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形成低空经济产业创新生态,12月27日,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创新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深圳市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主动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抢抓低空经济产业创新发展的战略机遇期,综合施策,精准发力,鼓励发展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促进深圳低空经济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发展新质生产力。
《若干措施》具体围绕引培低空经济链上企业、鼓励技术创新、扩大低空飞行应用场景、完善产业配套环境四个方面提出20项具体支持措施。各有关责任单位结合分工及时制定出台实施细则或操作规程。
据介绍,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打造生物制造、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若干战略性新兴产业。2023年11月,深圳市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我市低空经济发展工作,指出低空经济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要扎实做好低空经济发展这篇大文章,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深圳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建设低空经济中心,打造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培育发展低空制造、低空飞行等新增长点。
《若干措施》针对当前一段时期,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在链上企业培育、鼓励技术创新、拓展产业应用示范、加大基础设施供给等方面进行针对性资助。坚持场景牵引,发挥市场规模优势,通过高质量供给引领、创造新需求,促进低空消费潜力释放,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在现有相关产业支持政策基础上,结合低空经济产业特点,优化或细化针对性支持措施。鼓励各区政府根据本措施并结合本区发展定位和产业特点,制定区级配套支持政策,实现市区政策联动。(记者 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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