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防控期間,房屋租賃矛盾時有發生,影響企業復工復產。為了讓房東租客都“順心”,深圳市司法局日前印發《深圳市涉新冠肺炎疫情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人民調解工作指引》(以下簡稱《指引》),建立重點領域糾紛處置機制和法律顧問全程參與糾紛調解機制,法官、調解員、社區法律顧問以及公証員都動起來,多舉措組織開展房屋租賃矛盾等糾紛的排查調處活動。
《指引》引入調解模式發揮人民調解職能作用,進一步加強司法行政機關對人民調解工作的指導力度,指導基層司法所、人民調解組織繼續做好場所防控、開展矛盾糾紛排查、開展“調解優先”宣傳活動,倡導糾紛當事人選擇人民調解方式解決爭議。
針對商業房屋租賃糾紛,福田區司法局也出台了《福田區疫情期間商業租賃糾紛矛盾調處工作指引》,並開發微信小程序“電子商務糾紛多元化解決服務平台”(簡稱眾信ODR平台),為街道調委會在線解決多元化矛盾糾紛。
此外,深圳不少街道司法所也出台了相關舉措,比如寶安區西鄉街道整合網格員、樓棟長、治安員、物業保安等力量,開展糾紛隱患的全面排查活動,建立重點領域糾紛處置機制和法律顧問全程參與糾紛調解機制,採取語音和網絡調解等靈活形式開展調解﹔龍崗區平湖街道通過法律培訓會“支招”化解房屋租賃糾紛,邀請平湖法庭法官、社區法律顧問圍繞14個租賃糾紛問題進行講解﹔橫崗街道司法所通過下層社區、走訪企業,排查、研判轄區疫情期間的矛盾糾紛類型和走向,指導社區調委會積極及時開展糾紛摸排,化解糾紛,把矛盾糾紛消除在萌芽狀態,成功調處了華僑新村、鬆柏等社區商鋪租賃糾紛。(記者 伊宵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