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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發布《發揮巡察密切聯系群眾紐帶作用的若干措施》

2021年11月11日09:05  來源:深圳特區報
 
原標題:深圳發布《發揮巡察密切聯系群眾紐帶作用的若干措施》

  截至10月26日,七屆深圳市委首輪巡察8個巡察組全部完成進駐。與以往不同的是,在多個進駐動員會上,除了巡察組和被巡察單位,還有一批特殊的參會人員:管理服務對象和行業代表。這是本屆市委發揮巡察密切聯系群眾紐帶作用的措施之一。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要更好發揮巡視聯系群眾紐帶功能的重要指示精神,在七屆市委巡察全面鋪開之際,深圳印發《發揮巡察密切聯系群眾紐帶作用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把巡察為了群眾、依靠群眾、接受群眾監督的要求具體化、制度化,不斷提升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堅持巡察為了群眾,把群眾利益擺在首位

  扶貧領域騙取套現、優親厚友、與民爭利,教育醫療、食品藥品等民生領域侵害群眾利益,“村霸”、涉黑涉惡“保護傘”禍害百姓,漠視群眾利益和疾苦、對群眾合理訴求推諉扯皮、利用職權向群眾吃拿卡要……

  如今,這些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問題都會被專門梳理出來,作為巡察重點。《若干措施》規定,巡察組進駐后,要認真梳理有關政策清單、項目清單和被巡察單位政務服務清單,聚焦上述重點加強監督檢查。對於巡察發現群眾反映強烈、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或事情雖小但直接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要督促被巡察黨組織立即拿出措施、馬上就改,對反映具體、可查性強的相關問題線索應及時移交紀檢監察機關快查快辦,形成立竿見影的效果。

  為切實解決群眾關切問題,市委巡察辦建立重點督辦機制,通過台賬管、專人盯、定期督等方式,督促被巡察黨組織優先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並對整改不力、群眾反映仍然強烈的黨組織優先安排巡察“回頭看”。每年匯總、梳理、分析群眾反映強烈的巡察共性問題,通過發出《巡察建議書》等形式,推動有關行業主管部門開展專項整治。加強與輿論監督、信訪監督等有關部門的日常溝通,適時對群眾在一段時期內反映強烈的普遍性傾向性問題開展機動巡察,深入查找症結,短平快推動解決相關問題,特別是糾治背后的責任問題、腐敗問題和作風問題。

  堅持巡察依靠群眾,讓群眾參與成為常態

  推送網絡宣傳產品,讓公眾了解黨的巡察政策、工作方針、典型案例,激發群眾支持巡察、參與監督的積極性主動性﹔在網上及時發布巡察動態,讓群眾知道有巡察、怎麼向巡察組反映問題、向巡察組反映哪些問題……

  七屆深圳市委首輪巡察中,巡察辦積極探索群眾樂於接受、便於參與、務實管用的方式方法,“互聯網+巡察”模式成為常態。為進一步暢通群眾反映問題的渠道,各巡察組除了設立專門的郵政信箱外,還在被巡察單位及駐地設立若干聯系信箱、聯系電話,並開通電子郵箱和微信“二維碼”,廣泛接收干部群眾反映的情況。根據《若干措施》要求,下一步,巡察辦還將開通巡察網絡平台和微信小程序,在巡察動員部署會后,集中公布巡察對象名單,統一向社會和群眾征集問題線索。

  為了提高巡察的知曉度、透明度,《若干措施》規定,巡察組應視情況邀請被巡察單位有關管理服務對象和行業代表參加巡察動員會。在巡察民生領域或與群眾關系密切的單位時,經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可特邀群眾代表作為監督員直接參與對某些民生問題的監督。

  各巡察組將根據被巡察單位特點,不打招呼,不定路線,通過調閱資料、召開會議、下沉調研等方式,面對面、問實情、訪民意,既引導群眾說真話、說心裡話,也避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防止增加基層負擔。對於群眾反映集中的問題,巡察組建立跟蹤辦理機制,安排專人負責梳理、分析和處理,讓群眾信訪事項件件有著落,對業務范圍內的具名反映事事有回音。

  堅持巡察接受群眾監督,把群眾滿意作為標准

  “巡察效果怎麼樣,群眾說了算。”市委巡察辦有關負責人介紹,《若干措施》堅持把群眾滿意作為檢驗巡察工作及整改成效的根本標准,進一步完善了巡察反饋情況、巡察整改情況向黨內和社會公開的機制,以及群眾評價巡察整改成效機制。

  按照規定,巡察反饋情況時,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要做到應公開盡公開,盡可能提高群眾知曉度。巡察整改時,對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問題,要督促被巡察單位黨組織在制定整改措施時,邀請群眾參與或聽取群眾意見,最大限度保障群眾利益。巡察整改后,要利用信息化手段組織被巡察單位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及成效情況進行評價。涉及被巡察單位管理服務對象和社會群眾利益的,要組織有關代表評價相關問題的整改成效。

  同時,巡察辦還加強了對巡察組自身的監督,在公開巡察組聯系方式的同時,公開對巡察組的監督電話。巡察結束后,將組織被巡察單位干部群眾對巡察組的紀律作風情況進行評估打分,對於分數過低的及時約談,有重大問題反映的,及時核實、嚴肅處理。

  “從實踐情況來看,有效發動群眾參與監督、聚焦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或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開展監督,巡察就能取得良好效果,就會得到群眾的認可。”市委巡察辦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出台的文件把發揮巡察密切聯系群眾紐帶作用具體化制度化,將有力推動深圳巡察工作高質量發展,進一步提升巡察監督的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記者 寧若鴻)

(責編:張晨牧、陳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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