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擬發育兒補貼 生育三孩累計可領37500元
人民網深圳1月11日電(王星、劉森君)日前,深圳市衛生健康委發布《深圳市育兒補貼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征求意見稿)》,擬按照差異化遞進式對市民發放育兒補貼,構建積極生育支持政策體系,營造生育友好環境,實現“幼有善育”。
根據《辦法(征求意見稿)》,深圳市育兒補貼標准初步擬定如下:
生育第一個子女且辦理入戶登記的,擬發放一次性生育補貼3000元,另外每年發放1500元育兒補貼,三年累計發放補貼7500元,平均每年可領取2500元﹔
生育第二個子女且辦理入戶登記的,擬發放一次性生育補貼5000元,另外每年發放2000元育兒補貼,三年累計發放補貼11000元,平均每年可領取3667元﹔
生育第三個子女且辦理入戶登記的,擬發放一次性生育補貼10000元,另外每年發放3000元育兒補貼,三年累計發放補貼19000元,平均每年可領取6333元。
《辦法(征求意見稿)》指出,育兒補貼申請對象為夫妻雙方均為深圳市戶籍居民的,可由任意一方申請﹔夫妻雙方隻有一方為深圳市戶籍居民的,由具有深圳市戶籍的一方申請﹔離婚的、喪偶的由撫養該子女的一方申請﹔夫妻雙方死亡的由該子女的監護人申請。
同時,申請領取一次性生育補貼,應當在該子女辦理完出生入戶手續后的6個月內,向該子女戶籍所在地社區工作站申請﹔申請領取育兒補貼的,應當在該子女每滿1周歲后的6個月內,向該子女戶籍所在地社區工作站申請。
此外,深圳市育兒補貼的子女數計算原則,按照一對夫妻生育存活子女的數量計算,雙胞胎、多胞胎按子女個數分別計算,超過3個子女的按第3個子女的標准計算。再婚夫妻生育子女的,按本次婚姻實際生育子女的數量計算﹔如與原配偶有生育行為且子女未滿3周歲的,該子女按上次婚姻生育子女的數量計算。
辦法正式實施之日未滿3周歲的,自本辦法正式實施之日起計發育兒補貼,截至該子女滿3周歲之日(未滿3周歲不足1個月的按照1個月計算)止發﹔戶籍從市外遷入深圳市的,自該子女戶籍遷入深圳市當日起計發育兒補貼,截至該子女滿3周歲之日(未滿3周歲不足1個月的按照1個月計算)止發。
深圳市衛健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在各種因素的綜合影響下,深圳市生育率近幾年呈明顯下滑趨勢,老齡化程度不斷加深,人口形勢不容樂觀。按照遞進式差異化發放育兒補貼,能夠有效提振市民生育子女特別是生育二孩、三孩的意願,進一步釋放市民生育潛能,減緩人口老齡化進程,延長人口紅利窗口期,讓人口紅利長期成為深圳市經濟增長的強大助推器。
調查顯示,2021年,深圳市0—3歲嬰幼兒總養育成本平均約74612元。辦法實施后,2023年深圳市符合領取育兒補貼的嬰幼兒總數約為30.13萬人,全市財政補貼金額約9.74億元,平均每孩每年領取育兒補貼約3233元。總體財政負擔在可控范圍之內,既減輕了市民的養育負擔,也符合鼓勵市民積極生育的政策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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