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發布“十大措施” 促進物流供應鏈企業做大做強
深圳發布十大措施促進物流供應鏈高質量發展。圖為鹽田港。 深圳商報記者 廖萬育 通訊員 李宇 攝
8月21日,《深圳市促進物流供應鏈企業高質量發展工作措施》(以下簡稱《措施》)正式印發。從引進培育高能級貿易主體、拓展外貿新業態、供應鏈企業服務制造業、保障倉儲設施供給、金融支持等方面提出10條具體舉措,支持物流供應鏈企業做大做強,推動“產供銷、內外貿、上下游”一體化發展。
深圳是首批全國供應鏈創新與應用示范城市之一。一大批供應鏈服務企業扎根深圳,為深圳進出口貿易、制造業發展、商品流通做出了積極貢獻。
在培育高能級貿易主體方面,《措施》提出加快吸引一批境內外貿易體量大的渠道型、供應鏈管理型貿易企業落戶,支持物流供應鏈企業參評貿易型總部企業,鼓勵企業向上向下深度融入制造和流通等全產業鏈環節,拓展貿易、投資、金融、人才、資訊和物流等綜合服務能力。
為增強全球資源集聚效應和資源配置能力,《措施》在支持企業拓展外貿新業態業務、提升供應鏈企業服務制造業能力、推動企業擴大批發規模、強化物流集散功能等方面下足功夫。支持物流供應鏈企業共建共享一批優質海外倉,加快布局境外物流網絡,建設海外智慧物流平台,支持重點物流供應鏈企業開展代辦跨境電商出口收匯業務﹔鼓勵大型物流供應鏈批發企業加大力度在深圳建設全球或區域性採購中心、結算中心,帶動供應鏈上下游企業共同拓展國際國內市場。
《措施》還提出了保障倉儲設施供給、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提升貿易便利化水平、增強平台企業支撐作用、加強重點供應鏈企業監測服務等五大具體舉措。
在加大金融支持方面,《措施》提出,依托中國(深圳)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加強與金融機構數據共享,通過數據交叉互驗,為金融機構對物流供應鏈企業盡調、貸中核驗和貸后管理提供支撐﹔支持金融機構通過“監管沙盒”模式為物流供應鏈企業提供供應鏈金融服務﹔推動中國信保拓展物流供應鏈企業進口預付款保險業務,協調商業銀行支持企業利用進口預付款保單開展融資。
為提升貿易便利化水平,《措施》提出建立重點培育企業清單,支持更多物流供應鏈企業獲評海關“經認証的經營者”(AEO)企業和RCEP項下核准出口商,將物流供應鏈企業正常出口業務退稅時長壓縮至5個工作日以內,簡化代辦退稅業務流程。
《措施》提出,支持平台型物流供應鏈企業建設貿易數字化平台,為中小微制造企業開展貿易數字化改造提供市場化解決方案﹔發揮“商務+海關+轄區”三人小組機制作用,為重點物流供應鏈企業做好貼身服務,引導企業扎根發展。
數據顯示,目前深圳物流企業約8萬家,其中供應鏈服務企業超4000家。近年來,深圳從專項政策、項目扶持、產品推廣等多方面協同發力,推動供應鏈產業鏈不斷強化,營商環境持續優化,為經濟高質量發展奠定堅實基礎。(首席記者 劉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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