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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破產制度 深圳破冰破繭

2023年08月24日08:25 | 來源:深圳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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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個人破產制度 深圳破冰破繭

  “如果以后有機會,我還願意創業。經過之前失敗的教訓,現在我會更有防范風險的意識。隻要誠信、肯努力,就有重新再來的機會。個人破產制度給了我們創業者托底的信心。”作為我國境內首宗個人破產案的債務人,深圳市民梁文錦在今年6月提前1年多完成了重整計劃,獲得經濟重生。現在的他感受到了卸下債務重負后的放鬆,對生活也有了更多自信和新的展望。

  從負債累累到“破繭而出”,梁文錦的經歷折射出深圳探索實施個人破產制度改革的縮影。作為深圳綜合改革試點首批授權事項清單的重要改革事項,個人破產制度改革是深圳創新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打造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重大舉措。兩年半來,深圳蹄疾步穩推進個人破產制度改革落得實、落得細、落得准,率先以地方探索實踐,為全國構建統一完整的破產法律制度、高效協同的破產辦理體系蹚出了新路,提供了寶貴經驗。

  筑牢制度根基

  構建辦理體系

  有生就有滅,有破才有立。個人破產制度對於提高市場競爭力、促進創業創新、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意義重大。2020年8月31日,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出台全國首部個人破產法規——《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率先構建起較為完備的個人破產實體規則和程序規則,為實施個人破產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據和制度基礎。

  2021年3月1日,《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正式實施,個人破產制度在深圳這座創業之城“破冰”,為“誠實而不幸”的債務人點亮重生希望。同日,全國首個個人破產事務管理機構——深圳市破產事務管理署揭牌,職責包含個人破產管理人管理、實施破產信息登記和信息公開制度、提供破產事務咨詢和援助服務、建立健全政府部門辦理個人破產事務的協調機制等。深圳在國內首次確立了“法院裁判+機構管理+管理人辦理+公眾監督”四位一體的現代破產辦理體系,推動破產審判權和破產事務管理權“兩權”分離,同時建立健全府院聯動協調辦理個人破產機制。

  “個人破產事務涉及債務人家庭財產、家庭關系、對外經營活動等各方面細節,龐大而復雜。”深圳市破產事務管理署副署長徐勝芳介紹,在“四位一體”破產辦理體系下,由該署從政府一端牽頭府院聯動機制,聯合相關部門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協同財產核查等相關方面的破產衍生事務,共同管理、監督破產人免責、失權與復權、信用限制與修復等破產后進程。

  完善配套機制

  聚力智慧管理

  為提升個人破產辦理質效,市破產事務管理署創建了國內首個個人破產申請前輔導制度,對申請人開展普法宣傳、面談調查、申請指導,從源頭疏浚為“審查關”減壓,確保符合條件的個人破產申請高效轉入破產程序。

  截至8月11日,市破產事務管理署已接待群眾8263人次,為2004人提供個人破產申請前輔導。通過輔導,申請人提供材料的規范性和誠信披露意識得到增強,破產申請快速分流導入立案審查,重整申請比例大幅上升。目前,深圳破產法庭所收個人破產申請與裁定受理申請比例約為12︰1。

  立足司法審判和事務管理實際,深圳善用科技智慧賦能個人破產制度。目前,市中級人民法院上線的全國首個個人破產綜合應用系統——“深破繭”訪問已近16萬人次,個人破產案件信息網訪問超過63萬人次,日均訪問量過千,實現了破產申請100%在線提交、在線受理。市破產事務管理署先后開通了深圳市個人破產信息公開平台、“i深圳”個人破產欄目,並及時向社會公開個人破產案件信息以及實現對債務人信息申報情況的動態監督,促進個人破產辦理公開透明。截至2023年8月,破產事務管理署通過各平台公示個人破產案件信息589篇。

  建立規則標准

  發揮示范效應

  肩負“推進破產制度和機制的綜合配套改革,完善自然人破產制度”的重要使命,深圳不斷總結實踐經驗,完善規則標准。今年6月,深圳破產法庭公布《關於審理個人破產重整案件的工作指引》。目前,市破產事務管理署正推進編制《個人破產申請前輔導服務規范》地方標准,建立涵蓋技術支撐、業務應用、業務管理的多層次一體化標准體系。

  市破產事務管理署申報的“智慧+個人破產事務管理”標准化試點項目於2022年8月獲批入選國家2022年度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綜合標准化試點(司法行政領域)項目,並在2022年11月組織成立了標准化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統籌推進相關標准化建設工作。今年7月28日,深圳市破產管理人協會破產保護綜合服務平台也正式上線。“希望能夠為全國貢獻可復制、可推廣的個人破產事務管理標准化‘深圳經驗’。”徐勝芳表示。(首席記者 張瑋瑋)

(責編:李語、陳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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