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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發布律師業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計劃

2023年08月25日08:34 | 來源:深圳特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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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最高獎500萬 鼓勵律所做專做強

  8月24日,《深圳市律師業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發布,其中包含8個方面共37條具體措施。《行動計劃》提出,到2025年,深圳市律師業創新能力、品牌影響力、綜合服務能力大幅提升,把深圳市律師隊伍打造成為一支政治立場堅定、人民群眾滿意、業務能力精通、執業行為規范的高素質人民律師隊伍,更好地服務“雙區”建設。

  《行動計劃》提出,增強國際法律服務能力,為深圳市對外開放新格局提供優質法律服務。境外知名律師事務所新到深圳市設立代表機構的,給予最高50萬元落戶獎勵。在深圳前海實行中國律師事務所與外國律師事務所聯營試點,對本市律師事務所的總所在境外設立分支機構的,每設立1家並穩定運行1年以上且境外業務收入達到500萬元的,給予最高30萬元獎勵,每家律師事務所總所獎勵最高150萬元。

  支持香港居民和澳門居民依照規定取得律師執業資格到深圳市執業,支持通過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的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到深圳市執業,為上述人員提供人才住房、個稅、保險等便利服務,進一步密切內地與港澳律師業合作。

  加大對國際化、復合型的涉外律師人才培養力度。本市律師參加經市司法局認可的境外知名法律院校的法學學歷學位教育並取得博士、碩士學歷學位証書的,給予50%、最高25萬元的學費支持。

  《行動計劃》提出,加強律師專業能力建設,著力提升深圳市律師業服務能級。對營收首次達到1億元的律師事務所,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營收達到1億元的律師事務所,營收每增加5000萬元,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每家律師事務所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對於獲得國家、省級律師協會法律服務產品評選項目獎項的律師事務所、律師,分別給予最高10萬元、5萬元的獎勵。

  積極引進優質律師事務所,對在當地近三年平均營收超過1億元的律師事務所遷入深圳市或到深圳市設立分所的,給予最高50萬元的落戶獎勵﹔對近十年獲得經市司法局認可的國家級榮譽的律師事務所遷入深圳市或到深圳市設立分所的,給予最高50萬元落戶獎勵。對本市律師事務所新獲得經市司法局認可的國家、省級榮譽的,分別給予最高50萬元、20萬元獎勵。

  建設高素質律師隊伍,鼓勵市律師協會與深圳大學法學院等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建立律師人才聯合培養基地,並在合作辦學方面給予財政支持,每年給予最高100萬元補貼。律師業人才可按規定享受我市產業發展與創新人才獎等相關人才獎勵政策,對新引進行業領軍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的律師事務所,給予最高10萬元獎勵。

  對引進的近十年獲得經市司法局認可的國家級榮譽的外地律師,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對本市律師新獲得經市司法局認可的國家、省級榮譽的,給予最高50萬元、20萬元獎勵。(記者 林清容)

(責編:李語、陳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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