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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行賄也是犯罪

2023年12月19日08:23 | 來源:深圳特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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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單位行賄也是犯罪

  漫畫:首席編輯 馮大美

  【我該怎麼辦】

  老趙是一家大型企業下屬分公司的負責人。一天,公司管理團隊其他成員找他商量,最近某區領導為公司在承攬項目上提供了幫助,是否可以以公司的名義給該區領導送一筆“感謝費”,反正是公司行為,跟個人沒有關系。老趙有些猶豫:以公司名義“送錢”就沒有風險了嗎?

  【“紀律君”如是說】

  行賄的主體不僅限於“人”,除了我們熟悉的行賄罪,還有單位行賄罪。單位行賄罪表現為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為了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上述人員以回扣、手續費,情節嚴重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條規定,單位為謀取不正當利益而行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回扣、手續費,情節嚴重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因行賄取得的違法所得歸個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條、第三百九十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列舉的監察機關依法調查涉嫌貪污賄賂的犯罪中,包括單位行賄罪。

  由此可見,單位行賄也是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因此,老趙萬萬不可接受管理團隊其他成員的提議,否則將把自己和所在單位都陷入違法犯罪的泥潭。

  【相關案例】

  2015年至2018年,為幫助公司在辦理《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証》、生產經營、逃避環保執法檢查等方面獲得便利,浙江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某向時任浙江省台州市環保局工作人員林某某、仙居縣環保局工作人員王某某等有關國家工作人員輸送好處。2021年10月,該公司因犯污染環境罪、單位行賄罪,數罪並罰,被執行罰金95萬元。李某某因犯污染環境罪、單位行賄罪,數罪並罰,被執行有期徒刑二年十個月,並處罰金40萬元。同時,對公司違法所得1850萬元,向該公司、李某某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延伸閱讀】

  單位行賄更容易讓行賄人產生“免責心理”,認為自己是“奉命行事”,搞的是“公關工作”,追求的是單位利益而非個人利益。但通過行賄“走捷徑”,謀取不正當競爭優勢,容易讓單位忽視打磨自身硬實力,不利於長遠發展。同時,單位行賄破壞了規范有序的市場環境、營商環境,進而破壞公平公正的法治環境,造成市場主體“逆淘汰”,使國民經濟的發展、人民群眾的利益蒙受損失,因此要嚴肅懲治單位行賄行為。(記者 寧若鴻)

(責編:李語、陳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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