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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咪“無償領養”? 實為售賣貓糧

2024年04月20日12:11 | 來源:深圳特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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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貓咪“無償領養”? 實為售賣貓糧

  4月17日,深圳市民阿鵬(化名)反映,他和女友在線上看到寶安有家寵物店可以無償領養小貓,兩人便去店裡選貓。與店家簽了領養協議,阿鵬和女友帶著貓回家后才感覺可能被套路了——商家用“無償領養”做噱頭,讓領養者綁定支付寶購買貓糧保障套餐,而且協議中的多項條款對領養者做出不合理的限制。

  記者採訪了解了整個過程,並就其遭遇咨詢了律師的意見建議。

  打著“無償領養”名義,實際卻為售賣貓糧套餐

  “我們在小紅書上看到商家發出無償領養小貓的帖子,才去了他的線下店。”4月18日,阿鵬向記者發來帖子截圖,“被套路的不單是我們,還有很多人。”記者根據截圖,找到了商家在小紅書上發的貼子——配有小貓咪照片下寫著“寶安貓貓無償領養”等字樣,貼圖下有多位網友詢問“真的免費領養嗎?”,商家回復“都是無償的”﹔還有網友留言是騙人的。

  “去之前他們沒談有協議的事,等我們選好貓了,才跟我們說有協議。”阿鵬說,他和女友是4月16日去的線下店。阿鵬簽了協議付了首月款后領走了一隻兩個月大的小貓,回家第二天發現貓咪的狀態較前一天不太好,就找商家提出解除協議,“但商家說要支付1000元的違約金。”

  “無償領養只是噱頭,真領養時要購買保障套餐,每月交296元。”阿鵬介紹,套餐包含咨詢服務和提供貓糧等,付款綁定支付寶,“商家不終止協議,我不交錢就會影響個人征信。”

  商家稱帖子是引流方式,解除協議須按合同支付違約金

  18日下午,記者和阿鵬來到線下店,阿鵬再次提出想解除協議退還貓咪,該商家工作人員表示,簽合同時他們是做了解釋的,領養方也是自願簽字的,如果想退還並終止協議,就按合同約定處理。

  記者表示其線上宣傳有誤導消費者之嫌,工作人員說,這只是為了引流。

  阿鵬質疑協議中多個條款不合理,如領養者7天內要解約需交高額的違約金,10天內貓咪因疾病死亡,隻能換貓,卻不能終止合同。商家聲稱合同是正規的,“你選貓,我們賣糧”。

  律師:格式條款存不合理限制,消費者可主張解除合同

  18日晚,阿鵬留言,貓咪狀況不好,醫生初步診斷為貓瘟﹔深夜,阿鵬又留言貓咪“走了”。昨日下午,阿鵬傳來截圖說,商家表示可以換貓,但暫未回應他們想退款和終止協議的訴求。

  針對阿鵬的遭遇,記者咨詢了北京金誠同達(深圳)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文翔。陳律師表示,領養人可以主張解除合同,合同格式條款約定的在貓咪死亡的情況下不允許解除合同是對領養人權利的不合理限制。另外,商家在線上平台發布的“無償領養”帖子有違《廣告法》的相關規定,涉嫌誤導消費者,消費者可以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投訴。

  目前,阿鵬已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投訴。就像阿鵬反映的一樣,被商家打著“無償領養”噱頭誘導套路的消費者還有不少,消費者在選寵物時,應仔細閱讀協議條款,詢問核對相關信息,必要時可以要求對方出具寵物健康報告、疫苗接種記錄等憑証,避免被坑。(記者 王小虎)

(責編:陳育柱、李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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