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電動自行車分三級限行 9月1日起施行
9月1日起,深圳市新一輪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車通行管理措施施行,分三級區域限行。其中,為保障居民日常出行需求,設置有輔道系統、基本具備電動自行車通行條件的快速路輔道,不限行電動自行車。
據介紹,交警部門在全市范圍內劃定一、二、三級限行區,一級限行區限行所有非機動車,二級限行區不限行民生行業(藍牌)電動自行車及其他非機動車,三級限行區早晚高峰期及中午放學期間在學校周邊路段限制除市民用於接送學生上下學以外的電動自行車。
記者看到,一級限行區的路段是電動自行車及其他非機動車完全沒條件或不應通行的道路,如:高速公路、快速路主道、未設置獨立非機動車道的高架、隧道、立交等,以及步行街、機場周邊等。二級限行區為福田區的深南大道(華富路至紅嶺路段)、福中路、福中三路、裕亨路、福田南路(百合路以南段)﹔羅湖區羅湖口岸片區﹔南山區深圳灣口岸片區﹔寶安區金港大道﹔龍華區景龍南路(民益路至新區大道段)。
據交警部門通報,因方便、靈活、出行成本低廉等優勢,深圳市電動自行車呈快速增長態勢,保有量已超過500萬輛,已超過全市機動車保有量。一方面深圳市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居高不下,是深圳市交通事故受傷害主體之一。但另一方面,結合綠色交通發展策略,各轄區正在積極試點完善非機動車道設施設置,保障電動自行車通行路權,未來非機動車出行環境將逐步得到改善。與此同時,學校周邊路段電動自行車之間及電動自行車與行人事故數呈上升態勢,對學校上下學期間交通安全保障帶來不少壓力。
交警部門介紹,為保障學校周邊路段上下學安全,新增三級限行區,設置范圍主要在學校路段,限行時段為早晚高峰期及中午放學期間(學校周邊路段寒暑假不執行限行),限制范圍為除市民用於接送學生上下學以外的電動自行車。同時,並不是在全市學校實施,而是主要選取學校周邊道路通行條件較差、路段送貨需求較低、主要為通過性車流的路段,全市目前僅涉及廣清路、金州路等9條道路。
記者注意到,本輪電動自行車限行管理措施中,禁止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車行駛的快速路中不包含快速路輔道。對此,交警部門表示,皇崗路、北環大道等路段設置有輔道系統,基本具備電動自行車通行條件,若對電動自行車實施限行,對市民日常出行會帶來較大影響,優化相關措施就是為更好保障居民日常出行需求。
記者了解到,本輪限行措施有效期為2024年9月1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具體限行路段及要求可通過深圳市公安局官方網站警務公開欄目中查詢。(記者 解樹森)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