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改革經驗寫進全國人大常委會、最高法、最高檢工作報告

3月8日上午,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聽取和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推動粵港澳大灣區規則銜接等一系列重大舉措屢被提及,國際商事仲裁中心、人工智能輔助審判系統等深圳改革經驗直接寫進報告,展現了深圳加快打造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擔當作為。
這讓在深全國人大代表備受鼓舞。他們表示,近年來深圳不斷深化改革,以高效能司法助力打造一流的法治化營商環境,值得點贊。希望深圳不斷深化法治領域改革創新,為高質量發展注入新的動力源泉,持續為法治中國建設貢獻深圳智慧與力量。
報告多處提及大灣區和深圳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今年將高質量推進立法工作,制定民營經濟促進法等,修改反不正當競爭法、企業破產法等。圍繞人工智能、數字經濟、大數據等新興領域加強立法研究。今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還將圍繞“十五五”規劃綱要編制工作若干重要問題、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加強僑務立法等開展11項專題調研。
“兩高”工作報告均提及粵港澳大灣區。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中回顧過去一年工作時寫到:建立粵港澳大灣區司法法律合作對接平台,推動大灣區司法法律規則銜接﹔支持在大灣區內地九市登記設立的港資澳資企業協議選擇港澳為仲裁地,明確深圳、珠海登記設立的港資澳資企業可協議選擇港澳法律為合同適用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還提出,在服務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方面,持續提升涉外審判國際影響力,加強國際商事法庭建設,支持北京、上海、廣州、深圳、海南建設國際商事仲裁中心,積極打造國際商事糾紛解決優選地。
2022年7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部署在北京市、上海市、廣東省廣州市和深圳市、海南省開展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建設試點,支持試點地區建設具有高度公信力和國際影響力的國際商事仲裁中心,打造一批國際一流的仲裁機構,提升國際商事爭端解決服務水平。
最高人民法院積極推進數字法院建設,研發應用人工智能輔助審判系統,推動科技創新與司法工作穩慎融合。
據了解,去年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上線運行自主研發的人工智能輔助審判系統,這是全國首個司法審判垂直領域大模型實現“人工智能+審判”深度融合,是深圳在“人工智能+”和“數據要素×”融合應用領域的一個標志性示范,取得良好效果。
深圳司法領域改革成果豐碩
全國人大代表、農工黨深圳市委會主委常巨平表示,“兩高”報告多處提到深圳,一方面說明深圳司法領域改革創新成果豐碩,含金量高﹔另一方面,也由此看到深圳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的持續優化。
報告提到,加強國際商事法庭建設,支持深圳等地建設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常巨平表示,打造面向全球的國際商事仲裁中心是服務國家涉外法治工作和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的重要環節。深圳國際仲裁院是深圳法治化營商環境的一張名片,15名理事中有60%來自境外8個法域,全球影響力持續提升。隨著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走出去”投資和開展經貿合作,國際商事仲裁的重要性日益凸顯。在新的起點上,希望深圳國際仲裁院繼續在國際化、港澳合作上下功夫,市場競爭力和全球公信力不斷突破,成為國際商事爭議解決的優選地。
常巨平說,隨著粵港澳大灣區向縱深推進和深圳企業出海步伐的加快,對法治建設提出新的要求。建議深圳進一步加強涉外法律人才隊伍建設,完善涉外服務法律體系,為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強有力法治支撐。
為全國司法系統提供可借鑒經驗
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省工商聯主席、研祥高科技控股集團董事局主席陳志列也是最高人民法院特約監督員。他說,無論是在國際商事糾紛解決、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還是數字法院建設方面,深圳都以其獨特的優勢和勇於創新的精神,為國家司法事業的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也為其他地區提供了寶貴的經驗和借鑒。
陳志列舉例說,深圳中院率先研發應用的“人工智能輔助審判系統”被寫入報告,更是對深圳司法創新的肯定。這一創新成果不僅提升了司法效率與公正性,還為全國司法系統提供了可借鑒的經驗,展現出深圳在科技創新與司法工作深度融合方面的領先探索,是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的重要體現。
陳志列說,深圳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作為在深圳創業的民營企業家,他深有感觸。比如,作為創新之城,技術類知識產權糾紛呈多發易發態勢,案件審理難度大,深圳法院緊密圍繞“雙區”建設的司法需求,把知識產權審判工作放到服務保障創新驅動發展,形成了高效嚴格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體系,為服務保障高質量發展持續貢獻司法力量。
持續打造最優法治營商環境
“多項深圳司法創新被寫進兩高報告,是深圳經驗再次得到國家層面的認可。”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省新的社會階層人士聯合會會長、國眾聯集團董事長黃西勤說,法治是最好營商環境。近年來,深圳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加快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先行示范城市。深圳多項法治領域的改革創新被納入綜合改革試點經驗,向全國推廣。
如何持續打造最優法治營商環境?黃西勤認為,深圳作為粵港澳大灣區核心引擎,要在強化規則銜接、機制對接中發揮更大作用。比如,用好經濟特區立法權,發揮立法引領作用,強化改革創新試點成果的推廣和法律轉化,為大灣區發展提供堅實法治保障和制度支撐。又如,以前海法院作為試點,擴大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范圍,整合更多粵港澳律師專業資源,提升灣區整體專業服務水平。(特派記者 徐興東 李舒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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