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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間內安裝攝像頭涉嫌違法

2025年04月02日09:48 | 來源:深圳特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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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包間內安裝攝像頭涉嫌違法

  “鄰居在家門口裝了個攝像頭,我也理解這是出於安全的考慮,但每次經過我都會被拍到,總感覺別人掌握了我的生活動態。”家住寶安區衡芳苑的市民謝女士說,她擔心自己的隱私權被侵犯。為加強自家安全防護,如今智能攝像頭、智能門鎖、智能貓眼等被大量應用,給公共安全、個人隱私和個人信息安全造成隱患。4月1日,《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管理條例》(下稱條例)實施后,在家門口安裝攝像頭到底會不會違法?記者就市民關心的問題採訪了律師。

  在自己家門口安裝攝像頭並不違法

  “個人出於保護自身財產或人身安全的目的,在自家門口、車庫門口安裝攝像頭屬於有權安裝。”廣東深港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劉建彩律師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在自己門口安裝攝像頭雖不違法,但應避免侵犯他人隱私或違反相關法律規定,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法律糾紛。

  劉建彩建議,市民在自家門口安裝攝像頭時應確保攝像頭的拍攝內容未超過合理限度,比如拍攝范圍僅限於公共區域和自身個人生活空間,避免涉及鄰居的室內、窗戶或僅供鄰居通行的通道等私人生活空間。“攝像頭的功能建議選擇非自動追蹤類的攝像頭,或關閉追蹤功能。”劉建彩說,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相鄰權利人應遵循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處理相鄰關系,在安裝前最好征得鄰居同意或對鄰居進行善意提醒,並嚴格限定攝像頭視野范圍。同時,對攝像頭拍攝到的內容,安裝者應負有嚴格的保密義務,不得非法利用或在未經他人同意的情況下私自進行傳播。

  記者了解到,因家庭安裝攝像頭引起的糾紛,法院裁判實務中主要是判斷攝像頭的安裝方式、角度和監控范圍是否影響周圍鄰居或侵犯他人隱私。劉建彩表示,如果攝像頭能直接拍攝到鄰居的人臉、鄰居門口人員來往情況,那就超出了法律規定的“保護自身人身安全、財產安全”的必要限度,存在侵犯鄰居隱私的嫌疑。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公布的一起案例顯示,住一樓的老趙在小院周圍裝了8個攝像頭,其中兩個正對著鄰居小李所住二樓的陽台窗戶。小李認為其生活隱私受侵害,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老趙拆除相關攝像頭。老趙辯稱,安裝攝像頭是為了保護自家生命財產安全,且攝像頭是固定不能旋轉的。法院審理后支持了小李的請求。

  禁止在特定區域安裝圖像採集設備

  在自家門口安裝攝像頭不違法,那在哪裡安裝就違法了?2023年上半年,深圳一名男子梁某為窺探他人隱私,竟偷偷拿到房東的鑰匙,溜進了隔壁單身女性的房間,在衛生間安裝了一個攝像頭。羅湖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對梁某提起公訴。

  《條例》明確規定,在特定私密區域安裝圖像採集設備及相關設施涉嫌違法。這些特定私密區域包括旅館、飯店、賓館、招待所、民宿等經營接待食宿場所的客房或者包間內部,學生宿舍的房間內部,或者單位為內部人員提供住宿、休息服務的房間內部,以及公共的浴室、衛生間、更衣室、哺乳室、試衣間的內部等。

  除了對安裝偷拍設備的人員進行處罰外,酒店、賓館對客房內存在偷拍攝像頭也要負責。《條例》新增規定,負有經營管理責任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加強日常管理和檢查,發現在前述所列區域、部位安裝圖像採集設備及相關設施的,應當立即報告所在地公安機關處理。劉建彩表示,這意味著,如果因經營管理者沒有履行義務,導致賓館的客房等被他人非法安裝圖像採集設備,那賓館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記者 戚金城)

(責編:李語、陳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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