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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為塘朗山立法 禁止擅自投喂獼猴

2025年08月20日15:00 | 來源:深圳特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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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擅入禁區遇險 救援費用自擔

  禁止擅自投喂獼猴、野豬﹔擅自進入未開放區域遇險需救助的,相關責任和費用由接受救助個人自擔……深圳將為“城市中央綠肺”塘朗山專門立法。近日,《深圳經濟特區塘朗山保護與管理若干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定》)在深圳市司法局官網發布,公開征求意見。

  根據《規定》,塘朗山保護范圍包括塘朗山郊野公園、梅林公園、梅林山郊野公園、銀湖山郊野公園等區域。《規定》起草說明中指出,塘朗山面臨生態保護與城市開發的雙重壓力,目前暫無郊野公園專項法規,其他相關法規對於塘朗山保護與發展利用問題也缺乏針對性。

  《規定》提出對塘朗山進行分區管理,設置重點保護區、科普游覽區,實行差異化保護管理。重點保護區包含生態敏感區、珍稀物種棲息地及水源涵養區等未開放區域,禁止開發建設,僅允許科研監測、必要管護、防災減災救災及應急救援﹔科普游覽區在生態承載力范圍內,合理利用開發塘朗山自然資源。塘朗山范圍內開展重大工程項目的,應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規定》提出應通過劃定保護區域、設置保護標識等方式,重點保護野生獼猴、豹貓等國家重點保護動物,聚焦仙湖蘇鐵、土沉香等深圳特有珍稀物種及典型植被群落的保護需求,完善就地保護與遷地繁育機制,破解生境破碎化導致的物種瀕危風險。

  去塘朗山看猴子已成為熱門,但有游客挑逗、投喂獼猴,出現獼猴傷人事件。《規定》明確,塘朗山范圍內禁止主動攻擊、故意傷害或者挑逗、擅自投喂獼猴、野豬等野生動物﹔擅自放生動物﹔開展獵捕和其他妨礙野生動物生息繁衍的活動。

  深圳市規劃與自然資源部門可以建立野生動物致害保險補償機制,對塘朗山范圍內野生動物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害進行依法補償,但是因個人主動攻擊、故意傷害或者挑逗、擅自投喂野生動物等原因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除外。

  戶外登山是許多人的愛好,然而總有人不顧風險違反規定,擅入未開發區域攀爬發生事故,需要投入大量救援資源。《規定》表示,擅自進入未開放區域陷入危險的﹔擅自進入已公告禁止進入的自然災害危險區﹔其他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未遵守游園守則、安全提示等的情形,導致自身陷入危險狀態需要救助的,相關責任和費用由接受救助個人自行承擔。

  有關單位和個人可在9月15日前通過“深圳城管”微信公眾號“互動”欄目在線反饋等方式提出意見。

深圳特區報 記者 林清容

(責編:陳育柱、李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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