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品房预售价涨跌超15%应备案变更

2020年07月30日09:59  来源:深圳商报
 
原标题:价格涨跌超15%应备案变更

  图为记者航拍的深圳一社区。(资料图片)

  记者7月29日从最新一期《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给《深圳市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建设促进若干规定》等9份规范性文件予以续期,明确了文件有效期,确保依法有效履行职责。

  据了解,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规范性文件除需要长期执行的外,一般应当规定有效期。有效期届满,规范性文件自行失效。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实施的,如对规范性文件内容没有修改的,制定机关应当制作规范性文件续期通知,并向社会公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后,共梳理出即将到期且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有9份,将这9份规范性文件按程序予以续期,以符合相关业务领域执法需要。

  9份规范性文件分别为:《深圳市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建设促进若干规定》《深圳经济特区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办法》《深圳市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办法》《深圳经济特区网上商事登记暂行办法》《深圳市网络经营者交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圳市企业知识产权行为规范指引》《深圳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协作指引》《关于改革名称登记管理方式实行商事主体名称自主申报登记的意见》《深圳市电梯维保单位违章记分办法》。其中,前7份规范性文件曾于2015年6月25日重新发布。

  其中,关注度较高的《深圳市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办法》(以下称《办法》)旨在建立和维护公开、公正、透明的市场价格秩序。根据《办法》,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预售之前,应按照房地产预售许可证核准的商品房套数,一次办理全部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预售过程中,价格调整幅度超出最近一次备案价格上下15%(含15%)时,应在调整之前办理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经备案的销售价格,明码标价销售商品房。《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应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楼盘名称、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号码、坐落位置,以及每一套商品房的房号、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单价、套内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单价、总售价、备注等。(记者 彭琰)

(责编:刘淞菱、陈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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