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未来3年新建43个立体车库

2020年08月11日08:53  来源:深圳商报
 
原标题:建立体车库 政府有奖励

  深圳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局等6个部门于近日联合印发《宝安区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优化立体车库报建、审批流程。经认定符合补助条件的立体停车设施,按照设施类型、停车泊位数等还可以申请相应补贴。据悉,宝安已规划在未来3年新建43个立体车库,可增加1.15万个停车泊位。

  据介绍,截至2019年底,宝安区小汽车停车场共计1533个,共计停车泊位约38.1万个。宝安区小汽车保有量约84万辆,缺口巨大。

  为缓解停车难,在《深圳市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管理暂行办法》(深发改规〔2018〕5号)等市政策文件的基础上,宝安区制定了《细则》,明确了宝安区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建设项目的申报主体、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等,并优化了审批流程。

  《细则》明确在宝安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可按建筑类申报或特种设备类申报。其中设置地上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或利用已建地下空间加装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且设施内部空间无人员活动的,原则上按特种设备类申报;设置地下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原则上按建筑类申报。按特种设备类报建的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类项目,可免除办理用地规划、工程规划等手续,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或实际管理人同意后,可以快速办理报建手续。

  此外,《细则》还明确了以街道办为受理单位,受理申报主体提出的项目申请;设立了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用地禁止性条款和限制性条款;简化了原村集体用地建设机械式立体车库的用地审批条件,只需取得村集体股份公司“三会”(董事会、监事会和资产委员会)同意即可申报。

  据悉,《细则》出台后,在宝安经认定符合奖励条件的新建公共停车场,可按照停车泊位数申请奖励。其中,地面停车场按照500元/车位的标准进行奖励,地上楼内停车场按照15000元/车位的标准进行奖励,地下停车场按照20000元/车位的标准进行奖励。(记者 肖晗 实习生 黄诗园 通讯员 李涛 崔天一)

(责编:刘淞菱、陈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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