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开出首张垃圾分类整改通知书

2020年09月02日08:04  来源:深圳特区报
 
原标题:深圳开出首张垃圾分类整改通知书

  9月1日,在罗湖区银龙花园,深圳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开出首张垃圾分类责令整改通知书。记者 李忠 通讯员 杨铭 摄

  “你这个垃圾桶点的设置是不对的,没有集中摆放,违反了《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22条,今天给你开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请限期整改。”9月1日是《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首日,在罗湖区银龙花园,深圳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开出全市首张整改通知书。

  9月1日上午8点30分许,记者跟随深圳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以及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执法队工作人员来到银龙花园。在一处垃圾投放点,记者看到该小区虽然设置了大件垃圾投放点,但其中的废旧沙发、床垫等物品堆满存放点,没有整理,有的看上去发霉了。同时,其他几类垃圾收集桶未放在一起,里面塞满各种垃圾,有的盖子都盖不住。

  “一是没有及时清运大件垃圾,二是垃圾桶点没有集中设置在一起。”清水河街道执法队中队长胡铁青现场向小区物业管理方鹏基物管的王先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列举法条进行普法。

  按照《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规定,该小区物业违反了第22条,即“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应当根据住宅区规模合理确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的数量,集中设置可回收物、家庭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并结合区域特点和消防安全规范确定废弃的家具、电器电子产品和年花年桔投放点。住宅区有害垃圾、废旧织物收集容器可以单独设置。”

  由于9月份是深圳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的警示期,执法人员开出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小区物业在9月3日18时前进行清理并整改,执法部门将回访检查。

  “集中分类投放点以外还有分散式桶点,这是不符合要求的,分散式桶点必须要撤掉。”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工程师刘斌提醒,一旦有其他垃圾桶,不仅多了一个污染源,还影响垃圾分类的正常开展。“垃圾桶需要有专门的标识,及时清理堆放垃圾,避免清运不及时影响其他居民投放垃圾。”

  收到责令整改通知书后,王先生表示,将立马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按时处理完成。(记者 林清容 实习生 陈宇彬)

(责编:刘淞菱、陈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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