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垃圾分类首日开出整改通知书323份

2020年09月02日08:15  来源:深圳特区报
 
原标题:全市昨开出整改通知书323份

  福田区地铁人才公寓垃圾分类设施完备。记者 李忠 通讯员 杨铭 摄

  9月1日是《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首日,各级城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检查行动从早上持续到晚上7时至9时垃圾分类投放的高峰期,形成强大的执法震慑,带动市民关注垃圾分类的热潮。行动中,既发现一些垃圾分类做得好的小区,也发现一些问题。据统计,截至9月1日下午5时,全市检查垃圾分类投放点位1385个,存在问题点位387个,开出整改通知书323份。

  9月1日晚7时40分许,记者随城管执法人员来到南山区学子荔园小区,看到小区垃圾分类投放点并无垃圾分类督导员在场,厨余垃圾桶被单独放置在一个角落,居民扔完厨余垃圾要走好几步路才能到洗手盆处,且洗手盆的水龙头破损,无法洗手。此外,厨余垃圾桶有半桶垃圾未及时清运,里面还夹杂着塑料袋。对此,西丽街道执法人员对该小区物业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教育,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而在不远处的丽新小区,记者看到,垃圾分类督导员在有序引导居民投放垃圾。执法人员表示,该小区的分类设施摆放合理,大部分垃圾都在指定垃圾桶,督导员也很负责。

  由于很多小区都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环境卫生管理,因此它们是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之一。昨日执法人员主要检查了物业服务企业,发现一些小区分类设施设置不规范,垃圾收集容器标识标牌不符合要求,存在其他分散式垃圾桶点。同时,日常管理不到位,如垃圾桶点卫生保洁差,废旧家具、废弃玻璃、其他垃圾清运不及时,垃圾满溢现象严重,分类容器摆放凌乱等。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监督处负责人介绍说,从9月1日起,城管部门将通过为期一个月全覆盖的生活垃圾分类执法警示行动和全面的宣传,整改垃圾分类设施设置不当或缺失的问题,压实相关责任人、义务人或单位的责任,使《条例》深入人心。在9月警示期内,深圳各区、各街道执法人员将密集对辖区所有物业小区、城中村、企事业单位、集贸市场等有管理主体的单位、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单位、生活垃圾处理单位进行执法检查。针对市民个人的投放情况,执法队伍将在居民投放厨余垃圾的时间段内,重点对住宅区和城中村的集中分类投放点进行执法检查,一旦发现市民有违反规定投放的行为,执法人员将当场责令其改正。(记者 林清容 戚金城 实习生 陈宇彬)

(责编:刘淞菱、陈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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