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深圳市光明区“墨韵颂清廉”书法篆刻作品展征稿启事

2020年11月20日21:13  来源:廉明号
 
原标题:【征稿】2020年光明区“墨韵颂清廉”书法篆刻作品展征稿启事

  为贯彻落实区委《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关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设廉洁先行示范城区的行动方案(2020-2025年)》,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按照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安排,光明区纪委监委将举办《墨韵说廉》线下迎新春活动——“墨韵颂清廉”书法篆刻作品展。具体内容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深圳市光明区监察委员会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宣传部

  深圳市书法家协会

  二、承办单位

  深圳市光明区书法家协会

  三、征稿对象

  年龄在18周岁以上,工作、生活和居住在深圳市的书法家和书法爱好者。

  四、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应征的书法作品(仅限毛笔书法、篆刻)应围绕“廉洁自律,拒腐防变”主题,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相关的廉政典故;以反映爱国、爱民、爱岗、公正、公平、诚信、与廉政文化有关的诗词歌赋、楹联、格言等为题材进行创作,体现廉政筋骨、文化韵味,做到思想性与艺术性有机统一。

  2、尺寸规格:一律竖幅,书法作品最大不得超过180X90CM(展板尺寸),最小不小于四尺整张,篆刻作品不少于6方,附边款2方以上,拓印在四尺对开的印屏上。所有作品不收横幅,尺寸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评选。

  3、作品要求:作品请勿托底,不用装裱,可适度拼接。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写明作者姓名、年龄、性别、电话、地址、作品名称、尺寸。

  五、投稿要求

  1、作品可以送达指定地址,也可快递寄达,信封注明“2020年光明区墨韵颂清廉书法篆刻作品展”字样。

  2、投稿作者每人限投一幅,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并与身份证一致,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

  六、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12月15日(请提前安排送稿或快递,勿逾期)

  七、收稿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振明路福盈中央山南区宝来路D22号万竹斋画廊

  联系人:李增亮 18948732782、刘斌13602573155

  八、相关待遇

  1、本次书法篆刻作品展邀请部分嘉宾参展,嘉宾作品不参与评选。其它来稿作品评选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入展奖30名,届时向获奖作者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

  2、获奖、入展作品入编《2020年深圳市光明区墨韵颂清廉书法篆刻作品展作品集》,作者免费领画册,获奖、入展作品图片的使用权归举办单位所有。

  3、深圳市光明区作者可作为申请加入光明区书法家协会条件之一。

  4、参展、落选作品均退还作者,退稿时间为展览结束后一个月内。

  九、展览事宜

  展览时间:2021年1月15日(暂定)

  展览地址:光明文化艺术中心(暂定)

  展览数量:约80幅

  十、其他事项

  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深圳市光明区书法家协会所有。

 

  内容来源:深圳市光明区书法家协会

(责编:陈育柱、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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