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管理规定3月起施行

2021年02月24日09:20  来源:深圳晚报
 
原标题: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管理规定下月起施行

  2月23日,记者从深圳市轨道办获悉,《深圳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管理规定》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规定中涉及轨道交通项目多个方面,如用地和工程规划审批、施工许可、土地供应、临时用地管理、绿化迁移及恢复、管线改迁、交通疏解、工程验收、安全评估等。规定中提到,轨道项目施工需要占用挖掘道路、开设临时路口、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编制交通组织方案,并报交管部门统一出证后,在1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规定中,对深圳市内的轨道项目立项及前期工作中提到,施工许可证由建设单位分阶段、土建工程分工点或者分工区申请办理,站后工程分专业申请办理,市住房和建设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其中,项目初期在围护结构(含桩基础、基坑支护、土石方等基础工程)施工阶段,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评审完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应施工图设计,市住房和建设部门依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施工合同及监理合同关键页、安全生产承诺书、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等核发施工许可证。

  项目在市政管线永久改迁施工阶段,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评审完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应施工图设计,市住房和建设部门依据方案核查意见或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合同等核发施工许可证。

  项目到了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建设单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120个工作日内完成主体结构建筑、结构施工图设计,并将技防系统设计方案报公安机关核准,市住房和建设部门依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合同等核发施工许可证。

  其中,需要占用挖掘道路、开设临时路口、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编制交通组织方案,并将方案通过在线平台同步报交通运输和交通警察部门,由交通运输部门和交通警察部门从产权管理和交通秩序管理方面分别办理,统一出证,在1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记者 董玉含)

(责编:张靓雯、陈育柱)

关注我们

扫码关注我们扫码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