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心市民和工作人员一起放归猛禽黑耳鸢。 深圳晚报记者 徐娅 摄
“1,2,3,鸟儿飞啦!”4月7日,深圳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处、深圳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以及深圳野生动物园在坝光银叶树湿地公园联合组织开展了一次野生鸟类放归活动,共放归野生鸟类14只,均属于国家保护野生动物。此为广东省暨深圳市第40届“爱鸟周”系列活动之一。
当天下午3时,专业人员将2只白胸苦恶鸟,1只小白鹭,1只池鹭,1只红嘴蓝雀,3只珠颈班鸠,1只褐翅鸦鹃,1只蛇雕,2只黑耳鸢,1只鹰鸮,1只凤头鹰等共计14只野生鸟类顺利带到目的地,并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放归。虽然是工作日放归,但仍然吸引了不少市民围观,见证野生鸟类回归自然的温暖时刻。
据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处相关人员介绍,此次实施放归的14只野生鸟类,均属于国家保护野生动物,且在深圳都有自然种群分布。这批动物于今年2月陆续进入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实施收容救护工作,在这之前都有不同程度的受伤情况,经过救护中心工作人员的精心护理和积极治疗后,现已达到野外放归标准。组织这样的鸟类科普宣传活动,旨在进一步增强公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形成爱鸟护鸟的良好舆论氛围,助力野生鸟类邻居重返自然。
深圳属南亚热带海洋性气候,自然条件得天独厚,野生动物资源较为丰富。根据我市开展的野生动物资源调查数据统计,截至今年2月,我市有陆域本土野生脊椎动物585种。调查的陆域野生动物中,国家I级保护野生动物15种,国家II级保护野生动物77种。我市区域性特有的野生动物有刘氏掌突蟾、白刺湍蛙、深圳后棱蛇,较常见的大型哺乳动物有猕猴、野猪、豹猫。
据悉,野生动物的规范放归是一项科学、严谨并受法律保护的工作。人们主动将救护、捕获,甚至购买的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出发点固然是好的,但随意放生野生动物往往也会带来不少意料不到的问题,甚至造成不良后果,例如被放生野生动物,如果将其放生至不适宜生存的野外环境,可能导致其无法生存而死亡;随意放生还可能助长不法分子以此为业,通过非法猎捕倒卖放生动物而谋取利益,从而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平衡。野生动物的规范放归是受法律保护的科学行为,随意放生野生动物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广大市民朋友应该科学放归,切勿随意放生野生动物。(记者 徐娅 通讯员 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