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深圳市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营商环境4.0改革政策。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人表示,2018年以来,深圳市营商环境改革已经走过了1.0“搭框架”、2.0“夯基础”、3.0“补短板”的历程,现在进入2021年4.0“促提升”的关键阶段。
据介绍,深圳营商环境4.0改革政策是组合拳,由《深圳市2021年深化“放管服” 优化营商环境改革重点任务清单》《深圳市2021年推进四个“十大”改革措施 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深圳市贯彻<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方案》(以下分别简称为《重点任务清单》《四个“十大”工作方案》《实施方案》)3部分构成。
其中,《重点任务清单》覆盖了全年改革内容,围绕构建要素高效配置的市场体系、对接国际通行经贸规则、打造创新驱动的产业发展生态、夯实规范高效的公共服务基础、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等5大方面,提出超过200项改革任务。
而《四个“十大”工作方案》提出了具有创新性、基础性、显示度的十大率先改革试点,以及十大功能性营商环境服务平台、十大市场主体获得感提升专项行动、十大营商环境前瞻性立法项目等改革措施,通过建立“一个任务、一个专班、一个方案、一套机制”的工作模式,突出重点、扭住关键,以点带面推动营商环境全面优化提升。
《实施方案》则细化了做好《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的工作分工,从强化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推进智慧高效的政务服务、打造优质公平的经营环境、提升市场主体融资便利、有效规范监管执法、强化市场主体权益保障等6个方面30个领域明确了具体工作任务和相关责任单位。
据悉,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期将面向社会公开发布营商环境4.0改革政策。(记者 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