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萬國營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中級人民法院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並請列席會議的同志提出意見。
2019年,全市法院在市委堅強領導、人大有力監督和政府、政協以及社會各界大力支持下,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堅持改革創新、服務大局,忠實履行憲法法律職責。全年受理各類案件599223件,同比增加11.6萬件,上升24%﹔辦結504138件,同比增加9.4萬件,上升22.8%﹔法官人均結案492件,同比增加40件,高出全省平均水平160件。其中,市中院收案79184件,辦結59305件,同比分別上升26.6%和20.5%,收、結案總量均位居全國中級法院第一。
一、依法懲治犯罪,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全面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依法打擊犯罪,推進平安深圳建設。審結一審刑事案件20329件,判決被告人28930人。
全力維護社會穩定。依法嚴懲顛覆國家政權、煽動分裂國家犯罪,堅決守住國家安全“南大門”。對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暴力犯罪以及毒品犯罪,堅決打擊,絕不手軟,判處殺人、搶劫、綁架犯罪529人,毒品犯罪2430人。依法懲處各類危害公共安全犯罪4318人,審結“5·16”南山大道“癲癇”司機駕車撞人案,依法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13年。劉建剛在公交車上與司機發生爭執並強拉手剎,嚴重妨害安全駕駛,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2個月。
持續攻堅掃黑除惡。保持嚴打高壓態勢,審結涉黑涉惡犯罪85件521人。高杰等49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盤踞龍華一帶,綁架搶劫、欺行霸市,市中院依法判處高杰死緩並限制減刑。原市衛計委副主任劉堃、福永派出所原所長劉漢堯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均被從重懲處。開展“套路貸”等惡勢力犯罪專項治理,判處“套路貸”犯罪72人、虛假訴訟犯罪41人。制定全國首個《刑事涉案財物執行工作指引》,為“打財斷血”提供制度規范,依法罰沒財產7559萬元,鏟除黑惡勢力的經濟基礎。
從嚴懲治腐敗犯罪。依法懲處貪污受賄等職務犯罪135人、行賄犯罪85人,審結市投資推廣署原副署長李石受賄案、“百名紅通人員”劉寶鳳挪用公款案。依法懲治群眾身邊的“小官大貪”,觀瀾黎光社區工作站原站長、股份公司原董事長劉桂榮收受賄賂、侵佔集體資產、非法轉讓集體土地使用權,涉案金額2556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
依法懲處侵害婦女兒童權益犯罪。嚴懲拐賣、性侵、虐待婦女兒童犯罪517人,韓國慶在公交車上猥褻女童,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5年。嚴懲危害校園安全犯罪23人,曾錦輝等8人在多家中學收取保護費、毆打欺壓學生,張智等11人非法開展“校園貸”、糾纏恐嚇家長還款,均被依法從重懲處。南山、龍華法院被評為“全省青少年維權崗”。
加強人權司法保障。全面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在全省率先制定“非法証據排除”等4項規程,明確檢察機關舉証責任,完善偵查人員出庭、証人保護制度,嚴格落實罪刑法定、疑罪從無原則,確保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依法對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的17名被告人宣告無罪。貫徹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依法對認罪認罰被告人從寬處罰,判處緩刑、管制、免予刑事處罰4332人。在新中國成立70周年前夕,對符合條件的51名服刑罪犯,依法裁定特赦。
二、依法化解糾紛,提升社會治理水平
堅守中立裁判地位,依法把握利益平衡,妥善化解各類糾紛,通過司法裁判引領社會價值,維護公平正義。
妥善化解民商事糾紛。審結一審民商事案件209580件,同比上升17.4%,標的額2082億元。弘揚契約精神,依法維護守約方合法權益,引導市場主體“守合同重信用”,審結各類合同糾紛案件139588件。規范民間融資行為,依法遏制高利放貸,審結民間借貸案件23306件,標的額392億元。堅持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與促進企業生存發展並重,審結勞動爭議案件12007件,為勞動者追回勞動報酬等17.7億元。堅決規制“勞動碰瓷”行為,譚某2年內短期入職20余家單位,通過建立勞動關系牟取額外經濟利益,法院依法駁回其訴訟請求。
監督支持依法行政。審結一審行政訴訟案件3334件,同比下降1.2%﹔辦結行政機關申請強制執行案件9160件,是上年的2.2倍。判決撤銷、變更具體行政行為168件,裁定不予執行75件,依法維護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完善行政爭議實質性解決機制,協調市司法局在深圳行政審判中心設立行政糾紛調處工作室,化解行政爭議486件。支持行政機關依法查處違法建筑,辦理相關案件295件。開展“違法建筑處置疑難法律問題”專題調研,調研報告得到市委主要領導批示肯定和市政府高度重視,被評為“全國行政審判優秀業務成果”。
加快解決執行難。拓展“鷹眼執行平台”功能,利用交警大數據、社區網格、網上購物等信息,查控被執行人財產28.5萬項。完善執行財產網拍機制,提高財產變現效率和價值,網拍成交149億元,溢價率42.3%。開展“法拍房”清場專項行動,交付房產1051套。出台全國首個《強制執行上市公司股票工作指引》,破解上市公司股票處置難題。強化執行威懾,限制高消費129974人,限制出境1158人,公開曝光失信被執行人50478人,司法拘留619人,追究刑事責任19人。全年辦結執行案件189599件,同比上升16.2%,執行到位319億元。羅湖法院被評為“全國法院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先進單位”。
三、主動服務大局,保障高質量發展
貫徹新發展理念,緊緊圍繞深圳戰略定位和市委決策部署,發揮審判職能,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
保障深圳先行示范區建設。提前研究謀劃,起草司法服務保障意見,提出7個方面36項舉措,積極爭取最高法院支持。中央《意見》正式公布第二天,向最高法院黨組作專題匯報,最高法院已成立工作專班,研究制定保障深圳先行示范區建設的意見。圍繞深化改革、先行先試重點領域,開展專題調研,提出的探索個人破產制度等10項建議,被市委納入深圳先行示范區建設行動方案。
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對標世界銀行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制定4個專項方案,完善20項審判執行工作制度,有效降低商事糾紛解決成本,“執行合同”“辦理破產”等工作在全國大中城市保持領先。切實維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慎重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依法判處企業員工職務侵佔、挪用資金等犯罪413人。依法穩定社會資本投資預期,“某管委會與森鋼公司行政協議案”被評為“全省法院服務保障民營企業健康發展十大典型案例”。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家人身財產安全,海明珠投資公司總經理王某被控集資詐騙罪,法院審理認為,王某沒有集資詐騙的主觀故意,集資款項主要用於生產經營,依法對其宣告無罪。
保障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充分發揮深圳知識產權法庭作用,強化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全市法院共審結各類知識產權一審案件33278件,2件案件被評為全國年度十大知識產權案件。實施最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依法懲處侵犯知識產權犯罪537人,喻青雲仿冒某知名注冊商標,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並處罰金1042萬元。實施最有效的知識產權保護,完善侵權事實調查認定體系,及時制止侵權行為,作出調查令、訴訟禁令、証據保全198件。實施最平等的知識產權保護,先后受理芬蘭超級細胞公司訴美國幻想傳說公司、日本聚逸株式會社等一批當事人均不在中國境內的案件,深圳逐漸成為知識產權爭議解決優選地。深圳知識產權法庭被評為“廣東省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南山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榮獲“廣東省五一勞動獎狀”,均為全市政法系統唯一獲獎單位。
保障金融中心城市建設。切實發揮深圳金融法庭作用,優化金融審判體制機制,全市法院共審結各類金融糾紛案件50236件,同比上升54%。堅持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導向,綜合考量銀行等金融機構收取的各項實際費用,明顯過高的依法調整,降低企業融資成本。積極參與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支持金融監管部門依法處置P2P網貸平台,嚴懲利用網貸平台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147人。依法服務和保障金融改革,與金融監管部門、行業協會座談22次,建立常態化溝通機制,共同遏制規避金融監管、進行制度套利的違規行為,推動形成統一完善的金融法治體系。創新証券期貨等群體性糾紛審理模式,形成“示范判決+多元化解”機制,保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辦結相關案件1085件,工作經驗被國務院優化營商環境專題組向全國推廣。
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成立全國首家破產法庭,引領破產審判專業化建設,推動完善優勝劣汰的市場經濟環境。暢通市場主體退出機制,首創破產案件快審模式,審結公司清算和破產案件394件,出清“僵尸企業”358家。優化市場資源配置,盤活破產企業資產,首創破產財產網絡拍賣、企業股權整體拍賣新模式,14.5億元破產財產重新投入市場,南嶺玩具公司破產案清償債權6000余萬元,2700名員工工資全額兌付。推動困境企業重整再生,出台全國首個《企業重整案件工作指引》,25家企業進入重整程序,4家企業已重整成功。海雲通訊公司因資金鏈斷裂,主動申請破產重整,法院指導破產管理人以市場化機制引入新的投資,以法治化方式形成新的股權架構,幫助該公司成功恢復生產經營。深圳法院破產審判改革經驗被最高法院向全國推廣。
服務“一帶一路”和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審結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2644件,5件案件被評為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糾紛典型案例,入選數量全省第一。充分尊重當事人選擇適用域外商事法律的權利,適用國際公約和域外法辦結案件17件,“涉港澳糾紛法律查明實施平台”作為自貿區改革創新經驗,在全省推廣。完善跨境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成功調解糾紛978件。在全省首次協助香港仲裁機構保全內地財產,在內地首次網絡拍賣香港企業破產財產,依法承認或認可、執行外國和港澳台民事判決27件,拓展司法協助領域。前海法院與廣州南沙、珠海橫琴法院實行跨域庭審、跨域調解,形成“自貿區司法服務圈”。
保護優美生態環境。落實最嚴格生態環境保護制度,依法嚴懲破壞環境資源犯罪48人,李永明非法傾倒含重金屬的電鍍污泥,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20萬元,承擔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費用108.8萬元。辦結涉環境資源行政案件490件,支持行政機關清理水源保護區違法建筑,保護好深圳的綠水青山。積極爭取上級法院支持,省法院批復在大鵬新區設立環境資源法庭,集中管轄全市基層法院環境資源案件,最高法院批准市中院集中管轄深圳、東莞、惠州、河源、汕尾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促進東江流域生態環境一體化保護。
四、深化司法改革,推進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
堅持以改革思維破難題、補短板,全面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深圳法院2018-2019年改革規劃安排的60項改革任務基本完成,累計有5項改革被評為全國法院司法改革示范案例,入選數量全國第一。
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面對日益繁重的辦案任務,始終堅持辦案質量第一,堅持“誰審誰判誰負責”,堅持監督管理不缺位。將2019年確定為“審判質量全面提升年”,明確30項評估指標,完善審判質量監控體系。強化案件流程管理,實現送達、保全、開庭、合議等辦案節點動態監控、自動預警、實時督辦。強化裁判標准統一,發揮審判委員會、專業法官會議作用,集體“會診”重大疑難案件,共召開專業法官會議1230次,制定裁判指引8個,發布典型案例55個。強化辦案責任落實,邀請人大代表、專家學者參與案件評查,對990件長期未結、二審改判、重大信訪案件逐案評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嚴肅問責。全市法院辦案質量穩步提升,一審服判息訴率達96.4%,二審改判案件下降30%,14個庭審獲評全省優秀庭審,9篇裁判文書獲評全國優秀裁判文書,16個案例被評為全國典型案例。
優化審判工作體系。組建深汕特別合作區法院,開展基層法院內設機構改革,確保司法資源主要配置到辦案一線。深化案件繁簡分流改革,60%的案件通過速裁、快執程序辦結,80%的民商事速裁案件實現當庭宣判,當事人即時領取裁判文書。適用小額訴訟程序辦結案件9031件,小額糾紛一審終局。完善普案細審、繁案精審機制,兩級法院院庭長帶頭辦理疑難復雜案件,辦結案件94923件。率先研究探索民事訴訟程序綜合改革,提出系統性改革方案,得到最高法院採納,全國人大常委會已授權深圳等城市開展試點。
完善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引入的調解組織增加到258家,特邀調解員增加到1236名,訴前成功化解糾紛42225件,是上年的1.9倍,讓群眾不打官司也能解決糾紛。強化調解專業化規范化,508名律師調解員訴前調解糾紛23646件。在街道、社區、派出所設立86個在線司法確認工作室,16825件民事糾紛就地化解,訴調無縫對接。“探索多元解紛深圳模式”被評為深圳治理現代化“最具先行創新價值案例獎”。寶安法院多元解紛經驗被《人民日報》內參刊發,最高法院在全國推廣。
加快建設智慧法院。積極擁抱科技革命,依靠信息化,重塑工作流程,讓法官辦案更高效、訴訟服務更便捷、司法管理更科學。圍繞辦案“提速”,完善電子卷宗系統,全流程無紙化辦案12.1萬件,在全國首家實現上訴案件一鍵移送電子卷宗,移送時間壓縮70%。圍繞辦案“提質”,實現類案智能檢索、裁判文書智能分析,助力法官精准適用法律。圍繞系統“集成”,組建8個研發團隊,全力建設智慧法院一體化平台,努力實現全業務、全流程、全方位智能化應用。最高法院周強院長評價:深圳智慧法院一體化平台建設,提出了智慧法院整體解決方案,為中國智慧法院建設提供了新路徑。最高法院將4項全國試點任務交給深圳法院,其中2項為全國唯一試點單位。
五、回應群眾需求,提升司法為民水平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努力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務。
優化訴訟服務體系。完善“一網通辦”訴訟服務平台,逐步實現訴訟事項全流程網上辦理,網上立案274771件,位居全省第一﹔向當事人和律師推送審判流程信息80余萬條,盡可能讓群眾少跑腿。開展“智慧訴服進行時”活動10場,為5000余名律師提供訴訟信息化應用培訓,便利律師和群眾參與訴訟。全面建設“一站通辦”訴訟服務中心,15項服務“一次辦好”。成功辦理全省首宗跨省立案,實現異地法院案件就近能立,完成跨域立案227件。3個法院立案庭獲評“全國青年文明號”、5個法院立案庭獲評“全省青年文明號”。
依法保障民生權益。堅持維護患者正當權益與懲戒“醫鬧”並重,聯合市衛健委建立醫患糾紛調解室,增進醫患互信,審結醫療糾紛案件338件。制定消費者權益糾紛裁判指引,審結相關案件174件,既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又遏制“職業打假”行為。依法嚴懲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194人,項稼觀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添加有害成分,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並處罰金120萬元。依法嚴懲電信網絡詐騙犯罪884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90人,針對手機惡意應用軟件獲取個人信息、亂扣費現象,向國家工信部發出司法建議,國家工信部復函表示,要加強對手機預置軟件的進網管理,並開展惡意扣費專項治理。
維護家庭和諧穩定。審結家事案件6233件,同比上升7.3%。全面組建家事審判庭或審判團隊,福田、龍華等5個法院建立家事訴訟中心,推進家事審判專業化建設。深入探索符合家事案件特點的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全面推行會談式庭審模式,邀請民政、婦聯等部門聯動協作,聘請家事調解員、調查員和專業社工405名。建立離婚冷靜期制度,實行調解前置,369對夫妻經調解和好。建立離異家庭回訪制度,邀請心理咨詢師,加強對未成年子女的心理疏導。會同公安機關完善人身安全保護協作機制,堅決遏制家庭暴力,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79份。寶安法院發出首份兒童人身安全保護令,被評為全市“十大關愛事件”。
提升社會法治意識。開展“天天直播·當庭宣判”活動,網絡直播庭審36685場,2145萬人次在線觀看,累計上網公開裁判文書99.4萬份,庭審和裁判文書成為生動的普法教材。圍繞校園欺凌、高空拋物、電信網絡詐騙等主題,組織法官進校園、進社區326次,與媒體合辦《法官說法》《執行在行動》等專欄、專題節目80期,讓法治教育走進課堂、深入群眾。針對審判工作中發現的社會治理問題,向相關部門發出司法建議105件。根據真實案例創作普法歌曲、微電影、微視頻,4部作品獲全國政法系統和全國、全省法院一等獎。3個法院被評為全市首批“星級法治宣傳教育基地”,2個項目獲評全省“優秀普法項目”。
六、加強自身建設,提升隊伍素質
深入推進法院隊伍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全市法院22個集體、90名個人受到省部級以上表彰,涌現出全國法院先進集體、先進個人、辦案標兵等一批先進典型。
加強政治建設。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開展黨員干部全員政治輪訓,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黨對法院工作的絕對領導,主動向市委請示報告重大事項,確保法院工作正確方向。扎實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結合慶祝新中國成立70周年系列活動,錘煉干警的忠誠品格。深入推進基層黨組織組織力提升工程,制定半專職黨務干部選任、使用管理辦法,進行黨支部書記履行黨建工作職責集中考核,黨支部戰斗堡壘作用進一步增強。
加強能力建設。制定《深圳法院人才隊伍建設五年規劃》,爭取到2023年建成一支擁有75名審判業務專家、50名博士、200名青年后備人才的專業人才隊伍。出台《青年人才培養辦法》,建立青年后備人才庫,10名干警獲評全省法院崗位能手。加強人才引進、培養,面向全國選調公務員56名,遴選員額法官87名,市中院面向基層法院遴選法官19名。開展庭審駕馭能力、裁判文書寫作、法官助理工作規范等專項培訓64場,提高履職盡責能力。完成最高法院、省法院、市委重點調研課題12項,干警出版專著10部,114篇論文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12篇論文獲評全市政法系統優秀調研論文,佔評獎總數60%。
加強作風建設。深入開展“作風建設深化年”活動,組織審務督察40次,到窗口部門、基層法院明察暗訪,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通報整改。結合市委巡察、主題教育,主動查擺問題,開展長期未結案件清理、上訴案件超期移送整治等專項行動,推動全面從嚴治院落實落細。認真落實《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以“零容忍”態度查處違紀行為,黨紀政紀處分14人。堅持嚴管與厚愛相結合,落實干警定期體檢、職級晉升等待遇,支持干警依法履職,某公司在互聯網上故意誹謗、誣陷法官,依法對其頂格罰款100萬元,維護法官合法權益。
各位代表,司法權來自於人民,必須接受人民監督。一年來,全市法院視監督為支持、以監督為動力,自覺、主動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工作,向市政協常委會通報工作,辦理代表建議5件、政協提案2件,代表委員均表示滿意。開展“釋法凝共識·攜手創新篇”系列活動76場,邀請代表委員視察法院、旁聽庭審、見証執行993人次。根據代表建議,組織法官走進代表聯絡站,圍繞知識產權保護、企業用工風險等主題,開展活動8場,90名代表和800余名群眾熱情參與。代表提出的完善網上訴訟服務平台、運用“鷹眼執行平台”進行家事案件調查取証等建議,已轉化為法院工作的具體措施。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取得的發展進步,離不開市委的正確領導、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有力監督,離不開政府、政協和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也離不開各位代表的關心幫助。本屆代表履職五年來,各位代表以高度的責任感,監督支持法院工作,對法院工作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見建議,幫助法院呼吁解決困難問題,有力促進了深圳法院司法事業的新發展。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謝!
在看到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全市法院工作離市委要求和人民期待還有差距:一是面對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司法需求,雖然法官人均結案492件,已達歷史最高,長期位居全省第一,但是存案仍高達9.5萬件,及時高效化解糾紛面臨巨大挑戰﹔二是面對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新形勢,法官能力素質有待進一步提升﹔三是面對“雙區”建設的新要求,司法改革有待進一步深化,司法服務條件亟待改善。對這些問題和困難,我們將在各界關心支持下,認真研究解決。
2020年是深圳經濟特區建立40周年,是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和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全面鋪開、縱深推進的關鍵之年。全市法院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為綱,以深圳先行示范區建設為總牽引、總要求,重點做好六方面工作:
一是堅持黨的絕對領導。全面貫徹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堅持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制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決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確保法院工作正確方向。
二是持續提升審判質效。強化落實司法責任制,堅持充分放權和有效監管相統一,完善案件質量保障體系,探索重大案件邀請人大代表列席專業法官會議和審判委員會會議。加快信息化建設,推動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信息技術與審判執行工作深度融合,打造智慧審判、智慧執行、智慧服務、智慧管理新模式。將營商環境評價指標納入審判質效監控指標體系,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推動深圳打造法治城市示范。
三是全力服務保障大局。圍繞建設深圳先行示范區的戰略定位和任務安排,出台司法服務保障行動方案。加強深港澳司法合作交流,優化大灣區法治環境。全力奪取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壓倒性勝利,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深圳。繼續推進金融、知識產權、破產專業化審判,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堅持平等保護,依法維護民營企業和企業家的合法權益,為民營企業發展營造更好法治環境。加強司法建議、立法建議工作,積極推動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個人破產條例等特區立法。發揮環境資源案件集中管轄優勢,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鞏固深圳污染防治特別是水污染治理成效,助力深圳打造可持續發展先鋒。
四是堅持司法為民宗旨。進一步爭取支持,加強基層基礎設施建設,改善司法服務條件。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一站式訴訟服務中心,加快建設現代化訴訟服務體系。開展送法到社區、巡回審判進校園活動,提升群眾法治意識。妥善處理危害公共安全和食品藥品安全,以及教育、就業、醫療等涉民生案件,推動深圳打造民生幸福標杆。創新代表聯絡方式,真誠聽取意見建議,不斷改進法院工作,提升人民群眾滿意度。
五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開展民事訴訟程序改革試點,優化司法確認程序,完善小額訴訟程序,完善簡易程序規則,擴大獨任制適用范圍,健全電子訴訟規則,為民事訴訟法修改完善提供“深圳經驗”。以深圳先行示范區建設為契機,全面系統推進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提升改革效能,加快建設具有社會公信力和國際影響力的一流法院。
六是全力打造一流隊伍。創新教育培訓模式,突出實戰、實用、實效導向,加強干警隊伍的思想淬煉、政治歷練、實踐鍛煉、專業訓練,建立具有全球化視野和國際化裁判水准的專業人才梯隊。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改進作風,強化問責,激勵擔當,努力建設一支讓黨放心、讓人民滿意、忠誠可靠、清正廉潔的特區法院隊伍。
各位代表,新使命催人奮進,新征程任重道遠。站在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和深圳先行示范區的重要歷史起點,全市法院將不忘初心、牢記使命,隻爭朝夕、不負韶華,以新擔當、新作為奮力開創特區法院工作新局面,為深圳朝著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的方向前行,努力創建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城市范例提供堅強有力的司法保障,以優異成績慶祝深圳經濟特區建立4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