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深圳經濟特區建立40周年,也是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成立30周年。1990年12月,深圳市一屆人大一次會議選舉產生深圳市人大常委會,開啟了深圳民主法治建設的新篇章。30年來,伴隨改革開放的堅定步伐和鏗鏘足音,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在守正中創新、在創新中發展,不斷豐富和拓展人大工作的實踐特色和時代特色,將人大事業發展深深植根於保証人民當家作主的偉大實踐中,融匯於經濟特區改革開放的歷史進程中,推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深圳與時俱進、完善發展,煥發出蓬勃生機和活力,為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積累了寶貴經驗、貢獻了深圳智慧。
砥礪奮進30年
30年來,歷屆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在上級人大常委會的關心支持下,在中共深圳市委的堅強領導下,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切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各項職責,創造性地做好立法、監督、重大事項決定和人大代表等工作,有效發揮了先行先試和輻射帶動作用,為深圳經濟社會發展和民主法治建設作出了積極貢獻。
——這是堅持黨的領導,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砥礪前行的30年
堅持黨的領導是人民代表制度的本質特征和最大優勢,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証和關鍵所在。30年來,歷屆市人大常委會自覺堅持黨對人大工作的全面領導,認真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全市改革發展穩定各項工作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市人大常委會充分發揮常委會黨組的領導作用,把黨的領導落實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全過程。堅持重大決策、重大事項、重要工作、重要情況,主動及時向市委請示報告,並按照市委要求和法定程序抓好貫徹落實,善於使黨的主張經過法定程序成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
——這是堅持立法先行,為全市改革發展穩定提供堅強法治保障的30年
擁有經濟特區立法權、設區的市地方立法權,是深圳改革發展的重大優勢。30年來,歷屆市人大常委會充分發揮經濟特區立法權優勢,始終做到立法先行與改革創新同頻共振,堅持以立法促改革、謀發展、惠民生,形成了與深圳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與國家法律體系相配套、與國際慣例相接軌的法規框架,共通過法規及有關法規問題的決定483項,其中制定法規235項(其中特區法規194項,設區的市法規41項),超過三分之一法規是在國家和地方立法沒有先例的情況下開全國先河、填補國家立法空白,為國家層面立法積累經驗。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市人大常委會充分發揮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不斷提高立法質量和效率,逐步實現了由管理型立法向服務型立法轉變,由數量型立法向質量型立法轉變,由粗放型立法向精細化立法轉變。用足用好經濟特區立法權。圍繞粵港澳大灣區和深圳先行示范區建設的要求,及時提出需要制定和修改創新變通經濟特區法規66件,推動加快破解影響經濟社會發展的體制性、結構性問題。圍繞促進改革發展和加快科技創新,制定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條例、知識產權保護條例等法規,推動經濟可持續高質量發展。圍繞提升城市文明建設和社會治理水平,制定或修改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物業管理條例等法規,推動城市管理和社會治理精細化。建立健全立法體制和機制。科學編制和組織實施立法計劃,完善立法項目提出、起草、論証、協調、審議機制,增強政府立法計劃與人大立法計劃的協同性。堅持“開門立法”,扎實開展立法前論証、立法后評估工作,設立企業立法聯系點12個,社區立法聯系點240個,充分發揮立法咨詢專家庫、立法研究中心、立法聯系點作用,擴大公眾對立法的有序參與。
——這是堅持服務大局,推動市委重大決策部署落地見效的30年
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是做好人大工作的職責所在、擔當所向。30年來,歷屆市人大常委會緊緊抓住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工作、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扎實開展監督、決定工作,確保市委重大決策部署有效落實,促進“一府一委兩院”依法行政、依法監察、公正司法。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市人大常委會圍繞創新發展、城市安全、預決算審查、司法改革、生態環境治理、民生事業等方面,創造性地開展監督、決定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突出經濟發展重點。圍繞落實新發展理念、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聽取和審議我市創新驅動發展情況等專項工作報告,開展知識產權保護條例、科技創新促進條例等執法檢查,推動加快建設體現高質量發展要求的現代化經濟體系。聚焦群眾關注熱點。圍繞管好用好政府“錢袋子”,依法審查批准年度預決算、政府投資項目計劃,構建預先審查、重點審查、初步審查、大會審查“四審”機制,推動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和政策實施效果。破解社會治理難點。圍繞推動生態環保和民生工作中的“瓶頸”問題的解決,聽取和審議我市黑臭水體綜合整治情況、教育改革發展情況等專項工作報告,作出構建高水平養老服務體系等決定,推動補齊民生領域短板。
——這是堅持履職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保証和發展人民當家作主的30年
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必須保証和發展人民當家作主。30年來,市人大常委會始終把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作為人大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積極發揮人大代表反映民意、匯聚民智、化解矛盾的作用。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市人大常委會不斷完善代表履職機制,拓展代表履職平台,保証代表依法行使國家權力,代表工作更接地氣,代表履職更具活力。暢通聯系群眾渠道。全面加強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社區聯絡站、人大代表聯絡點履職平台建設,充分傾聽民聲、集中民智。發揮代表主體作用。完善代表建議辦理、督辦和考核機制,開展建議辦理“回頭看”,推動代表建議辦理和答復“雙滿意”。堅持為民服務宗旨。精心開展“代表活動月”活動,集中組織四級人大代表聯動履職,實現代表聯系群眾“所有社區全覆蓋、收集民意全方位、服務群眾全天候”。
30年的探索與實踐,30年的創新與發展,使我們深刻體會到,做好新時代人大工作,必須始終堅持黨的領導,始終保持正確政治方向﹔必須始終堅持以人為本,切實保障人民當家作主﹔必須始終堅持依法履職,推動法治城市示范建設﹔必須始終堅持圍繞中心,主動服務全市發展大局﹔必須始終堅持改革創新,不斷激發人大工作活力。
依法履職譜新篇
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市人大常委會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從30年的成功實踐中汲取發展經驗,堅決扛起先行示范的使命擔當,奮力開創新時代深圳人大工作新局面,為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貢獻人大力量!
一是堅持黨的全面領導,以更高站位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堅持黨的領導,是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內在要求,是做好新形勢下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証。我們必須堅持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保証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各項工作中得到全面貫徹和有效執行。
牢牢把握正確政治方向,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持不懈強化理論武裝,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准確把握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不斷增強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道路的堅定性和自覺性﹔持之以恆加強黨的建設,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引導全體黨員干部始終踐行初心使命,為常委會依法履職提供堅強的組織保障。
二是依法履行各項職權,以更大力度推動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
要充分發揮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國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積極探索新形勢下行使立法、監督、決定、任免等職權的新形式、新路徑,切實把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治理效能,為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提供堅實法治保障。
——始終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建立健全改革決策和立法決策相銜接機制,在遵循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基本原則前提下,適時制定或修訂需要創新變通的特區法規,及時向全國人大、國務院提請需要在深圳暫時調整或者暫時停止適用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部分規定,並爭取全國人大授權我市運用經濟特區立法權就重大改革事項進行專項立法。緊緊圍繞“雙區”建設,牢牢扭住“五大戰略定位”和“五個率先”重點任務開展立法,在保証立法質量的前提下加快推進,努力提高立法效率,拿出一批實實在在、有分量的立法成果,以高質量立法保障高質量發展。
——始終堅持依法監督、正確監督、有效監督。突出監督重點,加強對建設先行示范區“五個率先”重點任務、做好“六穩”“六保”工作、落實各項惠企政策、打好三大攻堅戰、構建強大公共衛生體系、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監督,增強監督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改進監督方式,把工作監督和法律監督、專項監督和綜合監督有機結合起來,發揮疊加連環效應。增強監督實效,健全審議意見交辦和督辦機制,強化跟蹤檢查監督,推動“一府一委兩院”解決問題、改進工作。
——始終堅持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圍繞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法律法規實施中的突出問題、社會普遍反映的熱點問題,特別是涉及群眾利益的重大決策和改革舉措,依法及時作出符合黨的主張、體現人民意志、切合深圳發展實際的決議決定,推動黨委決策有效落實。健全黨委、人大、政府辦公廳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協調機制,切實提高人大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水平。建立健全監督檢查和跟蹤督辦制度,加強對決議決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保証決議決定落地見效。
——始終堅持黨管干部、嚴格程序、依法任免。堅持黨管干部原則,認真貫徹落實黨委人事安排意見,充分發揚民主,嚴格依法辦事,使黨組織推薦的人選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政權機關的領導人員,確保黨委人事安排意圖得到貫徹落實。認真組織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負責人每年向人大常委會報告依法履職情況,把制度執行力和治理能力作為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增強任命干部的人大意識、法律意識、責任意識和公仆意識。
三是牢牢堅守人民立場,以更實舉措把人民當家作主制度落到實處
人大代表是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人員,要充分尊重代表主體地位,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職,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的內容和形式,把人民當家作主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到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之中。
把密切“兩個聯系”作為做好代表工作的基本要求,密切常委會組成人員與代表、代表與人民群眾的聯系﹔把拓寬履職平台作為發揮代表作用的有效途徑,全面加強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社區聯絡站、人大代表聯絡點規范化建設,深入開展代表活動月、人大代表議事會、人大代表大講堂、人大代表電視問政會等活動,推動人大代表依法履職常態化、制度化﹔把辦好代表建議作為提升履職水平的重要抓手,努力把有價值、高質量的建議轉化為推動改革、促進發展、破解難題的政策措施﹔把優化服務保障作為激發履職熱情的動力源泉,推動代表學習培訓從“全覆蓋”走向“精准化”,拓寬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提高代表履職積極性和主動性。
回望極不平凡的來路,眺望先行示范的前路,我們滿懷信心、步履堅定。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將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自覺擔負起新時代改革開放賦予人大的歷史使命,以改革創新的新業績、新舉措不斷推動深圳人大工作開創新局面,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新的更大貢獻!(深任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