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居民回鄉証可在內地換發

2020年10月12日09:01  來源:深圳商報
 
原標題:港澳居民回鄉証可在內地換發

  記者10月11日從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獲悉,10月10日起,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証(俗稱“回鄉証”)實現內地換發、補發,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從即日起執行該政策。

  據了解,在深的港澳居民在內地期間換發、遺失損毀補發《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証》,可就近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無需再返回港澳地區辦理。在深的港澳居民可通過深圳市公安局門戶網站(http://ga.sz.gov.cn/)或關注“深圳公安”微信公眾號,進行網上預約后,再前往受理大廳辦理。申請人可通過窗口申請、提交材料、繳納辦証費用、自願選擇証件郵寄服務,一次性完成所有申辦手續,辦証時間為7個工作日。(記者 吳維)

(責編:劉淞菱、李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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