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態環境部發布第四批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縣名單,深圳市 (含南山區、寶安區、龍崗區、龍華區、光明區)入圍。至此,全市各區已全部建成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深圳在實現全域創建基礎上榮獲第四批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是全國第一個也是唯一獲此殊榮的副省級城市。
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縣是經中央批准、由生態環境部授予在生態文明建設領域取得突出成就市縣的一項榮譽。黨的十八大以來,深圳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立足粵港澳大灣區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雙區”建設的定位要求,不斷推動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在深圳落地生根、開花結果。
近年來,深圳超常規補齊水污染治理短板,累計投入超過1500億元,用4年時間補齊了近40年的水環境歷史欠賬,被國務院評為重點流域水環境質量改善明顯的5個城市之一,入選全國黑臭水體治理示范城市。同時,持續深入實施“深圳藍”可持續行動,2019年PM2.5年均濃度降至24微克/立方米,自2006年有監測數據以來,首次達到世界衛生組織第二階段標准,創歷史最好水平。深圳還編制國內首個土壤環境背景值地方標准,土壤環境質量狀況總體保持穩定。此外,深圳開展國家“無廢城市”建設試點成效良好。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人表示,站在40周年新的起點上,在粵港澳大灣區和深圳先行示范區“雙區”建設重大歷史機遇下,深圳將勇擔可持續發展先鋒使命,加快建設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在應對氣候變化,生物多樣性保護,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等國際熱點領域加強示范引領,更大范圍、更深程度參與全球生態環境治理,打造全球交流合作窗口,率先打造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中國典范。(記者 竇延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