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給狗狗植芯片。記者 廖萬育 攝
《深圳市養犬管理規定》於11月1日正式施行,對未注射芯片的按照有關規定嚴格執法處罰。11月3日,深圳市城管和綜合執法局召開新聞發布會,解答相關熱點問題。記者調查了解到,不少養犬人不願意植入芯片,是因為他們覺得植入芯片這件事並不靠譜。
問題一:芯片技術在國內應用還不久,多年以后會不會影響狗狗健康?
市城管和綜合執法局副局長馮增軍說,深圳犬隻芯片採用ISO11784/11785國際標准,對犬隻的健康幾乎沒有任何影響。芯片使用期限可與犬隻相伴終身。
問題二:防止狗狗走丟,通過掃芯片找到養犬人,必須是要在被人撿到的情況下才能被帶去“掃碼”,如果一直沒人發現它,是否就沒有用?此外,養犬人個人信息錄入信息聯網會否被泄露?
馮增軍說,如果有市民撿到了遺失的狗狗,可以送往指定的寵物醫院和5家收治中心,通過掃描識別犬隻身份,第一時間聯系養犬人。針對信息泄露的問題,目前,深圳寵物醫院和救治中心的權限隻能掃出養犬人的名字和手機號碼等基本信息,且需要區主管部門授權同意。而犬主的詳細個人信息不會泄露。
問題三:如果一隻植入了芯片的狗狗丟了一兩年都沒有被找回來,但是傷人之后馬上就被人找上門了,如果有跡象表明這隻狗遺失期被他人據為己有了,怎麼判定?
馮增軍說,植入芯片的其中一個重要功能就是確定犬主身份,判定犬隻歸屬。犬隻意外走失的,養犬人應當及時報告區主管部門將相關信息予以公開,便於找回犬隻。走失后的犬隻若被他人找到並惡意佔為己有,這種情況下首先執法部門很容易查到,因為惡意佔有人並不擁有這隻犬的養犬登記証明,如果他想為犬隻辦理登記,執法人員一掃芯片將直接找到犬隻原本的主人﹔其次,雖然民法典規定“遺棄、逃逸的動物在遺棄、逃逸期間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動物原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但同時對這種惡意佔有情況也做出相應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証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很明顯,惡意佔有人被犬隻傷害屬於故意,原犬主並不需承擔責任。(記者 文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