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台“以工代訓”職業培訓補貼申報指引

2020年11月26日09:48  來源:深圳商報
 
原標題:企業可申請最高500萬元補貼

  11月25日,記者從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該局日前發布《深圳市以工代訓職業培訓補貼申報指引》。企業可在2020年12月28日前,根據參保職工人數,以每人每月500元的標准,向所在區人力資源部門申請補貼,申請資金上限為500萬元,最多可申請3個月補貼。

  所謂“以工代訓”,是指企業利用自有場所、生產設備,讓職工邊工作邊進行生產技能培訓。據介紹,申報企業應滿足在本市為員工繳交社會保險費,正常經營且未被納入失信企業名單的要求。補貼月份為2020年1月到12月,企業可自主選擇參保人數最多的月份,最多可享受3個月。

  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外貿、住宿餐飲、文化旅游、交通運輸、批發零售五個行業大型企業,可以申請今年各個月份的以工代訓補貼。其他行業的大型企業若在今年1月1日后新吸納本市戶籍就業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成員,且招錄人員在今年為首次入職,從未在該企業有社保繳交記錄,可申請對應月份的以工代訓補貼。

  受疫情影響出現生產經營暫時困難而導致停工停業的中小微企業,可申請符合“停工停業”認定條件月份的補貼。企業當期增值稅指標比2019年同期下降70%即可認定為符合“停工停業”條件。其他的中小微企業若在今年1月1日后新吸納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登記失業人員和離校兩年內高校畢業生,可申請對應月份的以工代訓補貼。其中,離校兩年內高校畢業生指在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取得畢業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大學生,以學信網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証書登記時間為准。

  上述企業吸納的本市戶籍就業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成員,需由本市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認定,且身份在有效期內。

  意向申報企業需在今年12月28日前,向所在區人力資源部門申請補貼。企業可在11月30日前登錄深圳市人才一體化綜合服務平台(https://hrsspub.sz.gov.cn/rcyth/website/#/login),或在12月1日后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https://www.gdzwfw.gov.cn),選擇“以工代訓補貼”事項,根據系統提示按照月份逐月申請培訓補貼。符合申請資格和規定要求的,區人力資源部門審核通過后會依規定程序將補貼資金撥入企業的銀行基本賬戶。(記者 鐘鴻冰)

(責編:張靚雯、陳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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