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發布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試行)

2020年12月11日08:25  來源:深圳商報
 
原標題:“綜評”結果將作中考錄取參考

  記者12月10日從深圳市教育局獲悉,該局已正式印發《深圳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試行)》(以下簡稱《綜評方案》),明確方案將從2020年秋季入學的初一新生開始實施,基本綜合素質指標不達標的學生,不能報考廣東省一級高中學校。

  對於家長關心的如何達到所有指標的高分值。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原方案採取不同等級不同賦分的方式進行評價,新《綜評方案》取消賦分,並將綜合素質指標分解為“基本綜合素質指標”和“個性特長與突出表現指標”兩部分,對“基本綜合素質指標”採用達標與不達標的方式進行評價,基本由學校填報﹔對“個性特長與突出表現指標”,隻進行寫實記錄,不進行評價,由學生在老師和家長的指導下填報。

  基本指標評價由學校和家長在“深圳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指標表(基本指標)”的25個重要觀測點中,根據學生的現實表現在“是否達標”欄目勾選“是”或“否”。連續5個學期,每學期有20個觀測點達標或5個學期累計105個觀測點達標,則該生總評價達標。評價結果由“信息平台”自動生成。

  該負責人介紹,原方案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以等級形式呈現,主要用於劃定招生學校錄取標准﹔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相同的情況下,綜合素質評價等級高的則優先錄取﹔自主招生學校將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錄取的重要參考條件。新《綜評方案》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中考錄取的參考,基本綜合素質指標達標的學生可以參加所有高中階段學校的招生錄取。

  該負責人表示,《綜評方案》強調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學校要履行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主體責任。五個維度25個重要觀測點的評價除“尊重長輩”(第3)、“完成家務勞動”(第23)需要家長參與評價外,其他均由學校負責。學校須安排專人負責綜評工作,組織協調家長和老師完成各自負責的重要觀測點評價。同時,“信息平台”操作標准化、便捷化,可通過電腦端和手機端隨時隨地登錄,便於學生、家長與學校使用。

  另外,關於家長關心的“義工”問題,新《綜評方案》第5個重要觀測點表述為“積極參加校內外公益性活動,學校組織的公益性活動不少於8小時”。該負責人表示,學校每學期應組織開展,並為每位學生提供不少於8小時的公益性活動。公益性活動形式有:以班級、團隊等集體形式組織開展的校內外公益性活動,如到社區福利院慰問,開展社區公益宣傳等。除了學校組織的公益性活動以外,學生自願參加的校外公益性活動,時長可以在個人寫實記錄欄目進行個性化補充,不計入學校組織的8小時公益性活動。(記者 包力)

(責編:劉淞菱、陳育柱)

關注我們

掃碼關注我們掃碼關注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