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首部個人破產法規在深圳正式實施

2021年03月01日14:11  來源:人民網-深圳頻道
 

  人民網深圳3月1日電(呂紹剛、李申)3月1日,我國首部個人破產法規《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開始施行。同日,全國首家個人破產事務管理機構——深圳市破產事務管理署挂牌成立。

  據介紹,當前,世界上一些市場經濟比較成熟的國家和地區都建立了個人破產制度。深圳先行一步,於2020年制定《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該條例率先補足了市場主體救治的制度空白,在個人層面完善了市場主體有序退出機制,建立起“法院裁判、機構管理、管理人執行、公眾監督”四位一體的破產辦理體系,其中組建“深圳市破產事務管理署”是一大亮點。

  深圳市破產事務管理署主要負責個人破產管理人管理、實施破產信息登記和信息公開制度、提供破產事務咨詢和援助服務、建立健全政府部門辦理個人破產事務的協調機制。深圳市破產事務管理署的成立,一方面,能夠加強府院聯動、部門協同,提高個人破產案件辦理質效,保障個人破產制度在深圳順利落地實施﹔另一方面,對破產行政事務進行專業化、集約化管理,為市場主體提供更多的專業支持和協助,對於激發經濟活力,營造穩定公平、可預期的國際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推進深圳先行示范區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1月底,深圳市累計共有商事主體361.4萬戶,其中個體戶132.7萬戶,佔比36.7%。除此之外,還有大量自我雇佣的電商、自由職業者等。個體工商戶一旦遭遇市場風險,需要以個人名義負擔無限債務責任,不僅無法實現市場退出及再生,也為高利貸、地下錢庄等非法融資渠道創造了生存空間。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在深居住,且參加深圳社會保險連續滿三年的自然人,因生產經營、生活消費導致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可以進行破產清算或者和解。破產人面臨最長五年的免責考察期,考察期滿,破產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免除剩余債務。

  同天,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布“破繭”個人破產綜合應用系統正式上線運行。該系統實現人民法院、破產事務管理部門、破產管理人、破產程序參與人全流程在線交互、無紙化辦理,同時推動利用區塊鏈技術聯通有關部門和機構,逐步實現破產事務一網通辦。

(責編:劉淞菱、陳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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