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規勸涉盜青年自首 檢察院從輕處罰不起訴
2024年01月16日08:43 | 來源:深圳特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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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母親規勸涉盜青年自首 檢察院從輕處罰不起訴
“公安機關找到我媽媽,告訴她我涉嫌盜竊,於是我媽勸我來派出所投案,我現在對自己當初的行為感到后悔……”一個月前,19歲的小杜(化名)在母親陪同下到派出所投案。
“小杜,你可以幫我在宿舍找個東西嗎?”這天上午,在員工宿舍休息的小杜收到店長小謝(化名)讓他幫忙的信息,小杜翻找了半天沒找到店長想要的,卻無意間發現店長的書包裡存放著現金。
“現在宿舍裡沒人,我拿走也不會有人知道,而且我走了店長找不到我,不會有事的。”在貪念與僥幸心理的驅使下,小杜將罪惡之手伸進書包,拿走5000余元現金,當天晚上便返回珠海,將盜來的現金用於吃喝玩樂。而小謝遲遲不見小杜上班,發短信沒有回復,微信也被拉黑,回到宿舍時才發現書包內的營業款不翼而飛,隨即報警。
民警經偵查發現,與小謝同宿舍的小杜有重大嫌疑,便聯系到小杜母親。在小杜母親的勸說和帶領下,小杜從珠海前往深圳派出所投案自首。之后小杜及其家屬向小謝賠禮道歉,並賠償人民幣10000元,小謝對小杜表示諒解。
偵查機關以小杜涉嫌盜竊罪移送至龍華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官對小杜進行訊問的當天,小杜母親陪同其一起到場,小杜再次深刻反省自己的錯誤,表示今后不會再犯,小杜母親也表示會對其多加教育。
經審查,小杜行為已構成盜竊罪,但鑒於犯罪數額較小,犯罪情節輕微,且小杜有自首、認罪認罰、賠償諒解等從輕從寬情節,同時考慮到小杜一直遵紀守法,此次是初犯,根據寬嚴相濟刑事司法政策,龍華區檢察院最終對小杜作出不起訴決定。
檢察官表示,本案中小杜母親深知法律底線不可觸碰,在被告知小杜涉嫌盜竊時,及時勸說並陪同其主動投案,這一有原則的母愛讓小杜及時懸崖勒馬、回頭是岸,最終獲得從輕處罰的機會。(記者 吳梓欣)
(責編:李語、陳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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