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電也有保質期 超期服役有風險

市民在選購家電(資料圖)。深圳晚報記者 嚴文婷 攝
《家用電器安全使用年限》系列團體標准建議的標注樣式。
“買食品看保質期”已成常識,但多數消費者並不知道,家用電器也有“保質期”。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准委)修訂發布,2026年1月即將實施的《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則》國家標准,對家用電器安全使用年限進行了明確,生產者必須在產品或說明書中採用清晰的文字或符號標注使用年限及超期使用風險提示信息。
近日,深晚記者調查發現,目前市面上絕大部分家用電器普遍缺乏安全使用年限提醒信息,僅少數具備標識的產品,其標識樣式也多不符合規范要求。
標准
家電生產企業有標注的義務
早在2020年,中國家用電器協會發布的《家用電器安全使用年限》系列團體標准就明確規定:電冰箱、微波爐、電風扇為10年﹔彩電、空調為8~10年﹔洗衣機、熱水器、家用淨水機、電熱毯、燃氣灶、智能坐便器、吸塵器為8年﹔電壓力鍋、電飯煲為5年﹔插線板建議使用不超過5年。
在安全使用年限提醒標識中,除了標明具體的安全使用年限外,還應寫明“該產品超過安全使用年限后仍然使用,由於年久老化可能出現漏電、起火等安全隱患,建議用戶適時更換。”標識有兩種樣式,可兩個或選其一進行粘貼。粘貼時,可靈活調整尺寸或排版,但需保持文字清晰可讀,貼在明顯可見位置。
近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准委)修訂發布的《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則》(GB/T21097—2025)國家標准,也明確了標注義務。對於家用電器安全使用年限,生產者必須在產品或說明書中採用清晰的文字或符號標注使用年限及超期使用風險提示信息。
此外,標准還規定了家用電器安全使用年限的起始時間,為首次購買或專業安裝日期,且使用年限不得低於“家用電器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中所明確的主要(零)部件的三包有效期年限。
商家
“沒壞就能用”成了統一話術
連日來,深晚記者走訪了多個家電購物商場和門店發現,大部分品牌家電未按規定體現相關標識。在蘇寧易購(深圳華強北店)、京東電器及多家品牌專賣店,門店售賣的美的冰箱、海爾與格力空調、創維與海信彩電等主流品牌產品,均未在機身或銘牌處標注安全使用年限提醒信息。
“安全年限?沒聽說過。”當深晚記者詢問空調樣機是否標注安全年限時,不少門店促銷員一臉疑惑。隨后,記者又走訪了幾家門店,商家普遍回應“沒有”或“不清楚”。唯一例外的是海爾一款在售的家用燃氣快速熱水器,機身貼有“自售出之日起判廢年限8年”的提示,但也並未按團體標准建議,明確警示超期使用可能引發的漏電、起火等安全隱患。
深晚記者也在線上咨詢了各大家電品牌客服。大部分商家客服表示“產品未標明安全使用年限提醒信息”,僅美的客服回應稱“一般是燃氣灶、燃氣熱水器這種產品才設有”。部分客服則提供了一個預估的“正常使用年限”,另一些客服則模糊表示“具體使用時長以實際情況為准,沒有壞就可以一直用”。
深晚記者查閱相關品牌產品的電子說明書后發現,大部分家電的說明書同樣未明示安全使用年限,有標識的樣式也不符合規范要求。
市民
不了解保質期 能用就繼續用
深晚記者調查發現,由於絕大部分家電未在機身或說明書上明示安全年限,多數消費者對“家電也有保質期”一事並不知情。
“用十幾年了制冷還行,幾千塊買的舍不得扔。”68歲的王阿姨指著家中用了14年的老冰箱說。其實,像王阿姨這樣的例子並不少見。不少市民普遍認為,只要家電沒壞就可以一直用。有些市民得知自己正使用超限電器會有些不放心,但大多抱著能用就繼續用的態度。
今年剛畢業的張亮,月薪到手4500元,房租就交了一半。他在某二手平台購買了一台標價350元的1.5匹挂機空調。賣家稱“2013年買的,用得少,沒什麼毛病”。空調送達后,隻見外殼泛黃、能效標識還在,但沒有任何安全年限標識或警示。當晚,空調運行不到半小時便散發出焦味。經檢查,空調內機線路板已燒黑,“我當時隻想省錢,哪懂什麼安全年限。”
提醒
使用超齡電器存在安全隱患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超過安全使用年限的家電產品可能存在零部件和電路老化等問題,容易發生漏電、短路、火災等安全隱患。老化了的家電產品通常能耗較高,能源利用率低,且還可能釋放有害物質,對環境造成污染和負面影響。
市市場監管局呼吁,消費者應及時更換超過安全使用年限的家電產品。選購新設備時,可選購1∼2級低能耗設備。無論是新裝還是更換,都要選擇符合國家標准、質量可靠的產品,選擇有3C認証的產品。若產品標明安全使用年限,也應優先選購。
深圳晚報記者 李超 實習生 陳勁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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