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自民,男,汉族,1963年2月生,河北邢台人,198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
1978.09—1982.08 河北大学经济系工业经济专业学习;
1982.08—1986.09 河北大学经济系工业经济教研室教师(其间:1982.10—1983.07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系教师进修班学习);
1986.09—1989.07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工业经济系研究生(其间:1987.09—1988.07中国社会科学院英语培训中心学习);
1989.07—1993.06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人员(其间:1990.03—1991.06国务院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研究协调小组宏观配套改革组课题组成员);
1993.06—1994.04 深圳市能源总公司综合部秘书;
1994.04—1995.12 深圳市能源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助理;
1995.12—1997.01 深圳市能源总公司策划部部长;
1997.01—1997.12 深圳市能源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997.12—1999.02 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
1999.02—2000.04 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兼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其间:1991.11获评高级经济师);
2000.04—2004.11 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其间:2000.04—2002.12兼广深沙角B电力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00.08—2001.11兼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4.11—2008.01 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008.01—2015.07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015.07—2016.09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
2016.09—2017.08 深圳市龙岗区委书记;
2017.08—2017.09 深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龙岗区委书记;
2017.09—2018.06 深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8.06—今 深圳市委常委、秘书长。

扫描二维码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