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岗出台“数字创意产业50条”

2020年06月01日11:18  来源:人民网-深圳频道
 

  人民网深圳6月1日电(王星)近日,深圳市龙岗区推出“1+3”文化产业新政,在全国率先出台扶持面最广的数字创意产业专用扶持政策“龙岗数字创意产业50条”。

  据了解,“1+3”文化产业新政中的“1”,是指《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资金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而“3”是指3个配套文件,即《龙岗区文化产业集聚空间认定与管理办法》《龙岗区重点文化企业认定与管理办法》《龙岗区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与管理办法》。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产业促进中心副主任彭罡介绍,数字创意产业是“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也是未来几年龙岗区文化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为此,《实施细则》针对数字创意产业设置了19条(第二十二至四十条)“专用条款”共50项具体扶持举措(简称为“龙岗数字创意产业50条”),为全国率先出台的扶持面最广的数字创意产业专用扶持政策。

  例如,电影扶持不与票房挂钩,公映后即可扶持60万元;对近两年内迁入龙岗区的顶级游戏俱乐部给予200万元落户奖励、次级俱乐部给予100万元落户奖励;对获得视听平台分成收益超过50万元的节目,按照分成收益10%、给予最高200万元配套扶持。

  此外,《实施细则》针对文化产业整体上的产业集聚、企业发展、市场开拓以及产业配套4个方面,设置了16条(第五至二十一条)“通用条款”共32项具体扶持举措。

  例如,鼓励发展文化产业园区、文化产业楼宇、文化产业专类空间、影视拍摄基地、影视后期制作基地等集聚空间,最高给予200万元的建设扶持;对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原创研发和推广扶持;对高端赛事活动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组织推广扶持。

  龙岗区是深圳市的文化产业大区,文博会分会场数量连续11年居全市首位。区内文化企业超过5000家,其中,规上企业超过600家、IPO上市企业6家、“新三板”挂牌企业4家,“深圳文化企业100强”累计15家,“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9家。

(责编:陈育柱、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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