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深圳新规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20年10月04日08:36  来源:深圳特区报
 
原标题:鼓励市民做公共卫生事件“吹哨人”

  不分类就丢垃圾要开罚了,市民可通过热线举报公共卫生事件瞒报行为了,学龄前儿童须在成年人陪同下乘电梯……10月1日起,深圳市一批事关经济发展和市民生活的新规正式实施。

  公共卫生事件“吹哨人”受保护

  《深圳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今年10月1日起实施,这是新冠肺炎疫情后全国首个颁布施行的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法规。条例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公共卫生热线等多种方式反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信息,举报有关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行为。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提供必要保护,对非恶意报告的单位和个人,不予追究法律责任。

  不仅“吹哨人”受到保护,监测“哨点”也更多。深圳的口岸、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等重点公共场所作为哨点单位,应形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业监测网络,发生相关情况时,要2小时内上报。

  丢垃圾不分类正式“开罚”

  本月起,市民不分类就丢垃圾,将被处以50至200元罚款。《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经过一个月的警示期后,10月起正式“开罚 ”。

  条例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别。家庭厨余垃圾的投放是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重点,要求沥除油水,在指定时间段拆袋投放至专门的垃圾筒。

  当前,深圳市3500多个物业小区和1600多个城中村都已经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

  电梯困人须30分钟内赶到现场救援

  深圳高楼多,电梯安全备受关注。据统计,深圳市发生的电梯安全事故当中,电梯滞留或困人占到近两成。今天起正式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电梯使用安全若干规定》明确规定,电梯发生困人故障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接到故障通知后须于30分钟内赶到现场,迅速采取应急救援措施。

  该若干规定还增加了有关电梯乘用人文明乘梯的相关条款,包括不得在电梯内嬉戏、打闹、蹦跳,学龄前儿童和其他行动不便利人员应当在成年人陪同下乘用电梯等等。

  前海逐步放宽或取消境外投资者准入限制

  《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片区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10月1日起实施,进一步扩大投资开放。在外商投资准入管理模式上,除“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管理”外,创新提出“非违规不干预”的管理模式,以探索高水平的外商投资监管服务机制。

  同时,相关条例不断降低投资门槛,逐步放宽或者取消境外投资者在金融、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医疗卫生等领域准入限制措施,探索对港澳企业在自贸片区内投资取消所有准入限制条件。

  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可减免诉讼费

  全国首个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地方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规定》今起实施,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建立环保禁令制度,对污染环境的行为可以诉讼期间就及时“喊停”。

  该规定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明确社会组织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可申请缓交;社会组织败诉,可申请减免诉讼费用。同时设立生态环境公益基金,用于支付环境公益诉讼的费用以及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等。(记者 李舒瑜)

(责编:李语、陈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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