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明确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

2020年12月24日08:59  来源:深圳晚报
 
原标题:深圳明确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

  记者12月23日从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近日,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深圳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以清单的形式明确了深圳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进一步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据介绍,深圳早在2018年印发《深圳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2019年1月,深圳市机构改革方案施行后,多数部门职能发生调整。今年,《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以及《广东省直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等清单发布,深圳生态环境责任事项、责任主体和责任分工有所变化。在此背景下,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以2018年责任清单为基础,依据相关要求,对国家、省责任清单规定的有关事项逐一落实,并对《深圳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进行修订。

  在责任主体方面,修订后的责任清单规定了6类56个主体的责任。责任主体设置多元,全面覆盖有责部门。

  在责任事项方面,修订后的责任清单涉及责任事项235条,全面覆盖国家、广东省责任清单涵盖事项。修订后的责任清单还对污染防治攻坚、生态保护修复、绿色低碳发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绿色产业认定以及气候投融资机制完善等重点领域事项的组织、监督、执法方面事权进行明确。

  在责任分工方面,修订后的责任清单做到了“点面结合,重点突出”,助力此类生态环境问题得到解决。修订后的责任清单重点聚焦近年来市民普遍关注、反映较强烈的噪声、扬尘、建筑废弃物等污染问题,非法猎捕、运输、交易、利用野生动物问题,海洋垃圾清理、海洋生态保护等问题。(记者 吴洁)

(责编:肖锟、陈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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