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今年拟制定和修改法规27部

2021年05月17日08:38  来源:深圳特区报
 
原标题: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在部署工作时提出今年拟制定和修改法规27部

5月16日,深圳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举行。图为参会代表在听取报告。深圳特区报记者 刘羽洁 何龙 杨少昆 摄

  今后5年,深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将按下高质量立法的“快进键”。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出,未来5年计划制定和修改法规超过100部,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

  切实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

  立法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报告提出,切实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发挥特区立法对改革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紧扣改革需要,在遵循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基本原则前提下,适时制定或修改需要创新变通的特区法规,及时向全国人大、国务院提请需要在深圳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部分规定,并争取全国人大授权深圳市运用经济特区立法权就重大改革事项进行专项立法。

  健全完善立法体制和机制也是今后立法工作的一个着力点。报告提出,落实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在起草法案中,加强人大重要法规草案的牵头组织起草工作,对有关方面起草的法规草案要提前介入。在审议修改中,健全完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立法听证、立法辩论等制度机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

  立法辩论制度将是深圳市立法机制的一大创新。法律界人士认为,在立法中引入辩论制度,可以把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利益最大限度地表达出来,不仅有利于提高立法质量,而且有利于法律的贯彻实施。

  加强重要和新兴领域立法

  根据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未来5年计划制定和修改法规超过100部,重点是围绕“双区”建设和深圳实施综合改革试点开展立法。包括制定和修改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数字经济产业促进条例、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条例、地方金融条例、外商投资促进与保护条例、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社会信用条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城市安全发展条例、城市轨道交通条例、学前教育条例、职业教育条例、医疗条例、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绿色建筑条例等法规。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拟安排法规项目27部,其中新制定法规19部,修改法规8部。

  开展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监督

  今后5年,市人大常委会将聚焦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事关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难点问题、事关民生的热点问题开展监督,尤其是加强对落实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五个率先”重点任务、实施综合改革试点27项改革举措、“十四五”规划纲要执行情况,以及构建新发展格局、城市依法治理、保障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监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部署、市委工作安排落地见效。

  要强化对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依法履职监督。认真组织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依法履职情况,检验任命干部依法履职的工作成效,促进任命干部进一步增强对人大负责、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

  要加强对代表的履职监督。健全代表履职档案,详细记录代表大会期间及闭会期间的履职情况。全面开展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或选区选民述职活动,增强代表自觉接受监督的主动性。

  提出议案建议是代表履职的重要方式。报告提出健全代表建议办理考评机制、集中督办连续多年反复提出的议案建议,认真组织开展建议办理“回头看”,实现建议办理答复和落实“双满意”。(记者 李舒瑜)

(责编:刘淞菱、陈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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