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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群众用药 买退热止咳药等无需实名登记

2022年07月20日08:33 | 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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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东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群众用药 买退热止咳药等无需实名登记

  近日,广东省药品监管局发布《广东省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规范指引(2022年第二版)》(以下简称《指引》),明确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药店可于线上线下正常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大类《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的药品,无需再对消费者进行实名登记。其强调,各地防控指挥办要统筹兼顾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和保障群众正常用药需求,不得以各种理由“层层加码”和“一刀切”。

  《指引》要求,要确保辖区零售药店正常营业,不得随意要求零售药店暂停营业或者暂停销售《目录》药品。

  《目录》包括风寒感冒颗粒、(复方)感冒灵(所有口服剂型)、感冒清热颗粒、感通片、连花清瘟胶囊(颗粒)、四季感冒片、小柴胡颗粒(片)、金花清感胶囊、疏风解毒胶囊(颗粒)、双黄连(所有口服剂型)、抗病毒口服液、清开灵(所有口服剂型)、蓝芩口服液、维C银翘片、复方银翘氨敏胶囊、痰热清胶囊、克感利咽口服液、(复方)板蓝根(所有口服剂型)、羚羊角胶囊、羚羊清肺颗粒等20种中成药。目录还包括阿咖酚散、安乃近片、氨酚咖那敏片、氨酚烷胺那敏胶囊、氨咖黄敏胶囊、氨麻美敏片、布洛芬(所有口服剂型)、酚咖片、酚麻美敏片、复方氨酚肾素片、复方氨酚烷胺片(胶囊)、复方氨酚溴敏胶囊、(复方)对乙酰氨基酚(所有口服剂型)、氯芬黄敏片、磷酸奥司他韦(所有口服剂型)、利巴韦林(所有口服剂型)、盐酸吗啉胍片等17种化学药。以上所有药品皆包含儿童剂型。

  根据《指引》,出现本土疫情后,广东将对零售药店进行分级管控。中、高风险区域内零售药店应当暂停销售《目录》药品,直至解除风险管理;如病情需要必须服用《目录》药品,则按照属地防控指挥办的规范要求用药或者指引前往医疗机构就诊。低风险区域内零售药店应当及时、全面、准确做好购买《目录》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工作;老年人、视力听力残障人士、没有智能手机等无法使用扫码的特殊人群,药店工作人员应当协助登记,并同时登记同住人员联系方式;零售药店应当指引购买《目录》药品人员开展核酸检测,必要时指引顾客先开展一次抗原检测。

  《指引》指出,零售药店不得向体温≥37.3℃或健康码为“黄码”“红码”顾客销售药品,药品网络销售企业不得向中、高风险区域销售配送《目录》药品。药品网络销售企业销售《目录》药品,应查验并确保购药人员的身份证件、电话号码、居住地址、健康码、体温、可疑症状等信息真实有效,留存查验证明,不得通过网络销售方式为发热人员代购《目录》药品;无法确保以上措施落实到位的,不得通过网络销售《目录》药品。(记者 陈行 通讯员 粤药监)

(责编:陈育柱、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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