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深圳频道

深圳立法要求切实提高幼儿园教师待遇

2022年07月15日11:28 | 来源:人民网-深圳频道
小字号

  人民网深圳7月15日电 (李申)近日,《深圳经济特区学前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纳入总量管理的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参照同等条件的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

  《条例》对学前教育的性质和地位予以明确,规定学前教育是学校教育制度的起始阶段,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政府应当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培养成本合理分担的原则,以提供普惠性服务为衡量标准,建立与办园体制相适应的幼儿园生均拨款、收费、资助、奖励、补助等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条例》要求切实提高幼儿园教师待遇,规定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人员工资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纳入总量管理的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参照同等条件的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幼儿园专职从事特殊教育的保育教育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特殊教育岗位津贴。

  《条例》进一步规范保育教育工作人员队伍管理,在落实国家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学前教育中教育、保育的特殊性,系统规定了园长、教师、保育员、特殊教育教师和卫生保健等人员的任职条件,园长及相关人员的公开招聘原则,禁止聘用人员的情形。

  《条例》还明确,幼儿园应当配备兼职或者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接收随班就读特殊需要学前儿童的幼儿园应当配备特殊教育教师。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应当开展对学前儿童家庭教育、特殊需要学前儿童早期教育的指导和宣传,对因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履行保育教育职责不当导致身心受到伤害的学前儿童,应当给予援助。

(责编:李语、陈育柱)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