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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园城市”绘就山海连城新精彩

2022年08月31日14:28 | 来源:人民网-深圳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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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深圳8月31日电 (王星)近日,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深圳市公园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暨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暨三年行动计划》)。

《总体规划暨三年行动计划》由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共同牵头编制,备受关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园城市,体现了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新理念,体现了中国特色的城市发展新道路,也是深圳作为一座充满魅力、动力、活力、创新力的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的竞争软实力,是落实“双区”、“双碳”目标的重要举措。

  《总体规划暨三年行动计划》强调了深圳建设“公园城市”的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厉行节约、量力而行,坚持因地制宜、回归自然,坚持信息公开、问计于民;同时,要突出城市韧性、完善生态功能、强化环境保护、加强历史文化体验、优化生态廊道布局、提升户外活动的环境品质。

  相较于生态城市、森林城市、花园城市、山水城市等发展理念,深圳的公园城市建设将更加突显“公”字,体现公共资源的共享共惠、公共空间的共美共建、公共服务的共商共管;让生态价值赋能高质量发展高地、治城市示范、城市文明典范、民生幸福标杆、可持续发展先锋,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

公园城市怎么建?近10个月来,项目团队邀请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专家学者、市民代表建言,为“公园城市”广汇众智。

  公众关注的热点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增加原特区外公园和步道建设,强化生态保护与安全韧性,保护维育自然生境本底,完善老人儿童游憩服务设施,强化海洋元素提高亲海亲水体验,提供自然教育和宠物空间需求,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强化规划建设与运维管理的社会参与等。这些意见在《总体规划暨三年行动计划》修订中得到采纳和吸收。

  与会委员充分肯定《总体规划暨三年行动计划》,认为深圳“公园城市”的规划内容系统全面,体现了山海城交融的城市特色,是一份高质量的规划;着眼全市生态格局的全域公园营建思路及其任务分工、四大行动计划及其项目库对于规划实施具有较强合理性和操作性。同时,委员们建议应进一步强化公园规划建设管理机制创新,突出与体育、文化等功能的复合,强调公园之“公”的共建共享性等。

  优化完善后的《总体规划暨三年行动计划》综合评估了深圳的资源禀赋和既有基础,通过对短板的分析和先进城市经验借鉴,勾勒通山、达海、贯城、串趣的“公园深圳”目标愿景,制订高效推进公园城市建设实施的行动计划以及健全公园城市运营管理的机制,确保“到2035年,全面建成‘山、海、城、园’有机融合、全民共享共惠、充满活力的全域公园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蓝绿生态网络与城市公共空间互联互通,自然野趣与人文特色交相辉映;让深圳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和美宜居幸福家园”。

  《总体规划暨三年行动计划》充分衔接了深圳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全域空间结构,锚固“四带八片多廊”生态空间格局,融合“一核多心网络化”城市开发格局,以“一脊一带二十廊”为骨架,蓝绿织网,全域营建,重点建设提升12个自然郊野公园,打造20个公园群和1条横贯东西的主干游憩步道。

  经过市、区联动的充分协调,三年行动计划的近期建设项目库已成,包含了建设公园群、打造山水廊道、营建六类分区等项目类型,包含深圳中部公园群建设工程、大南山山廊建设工程、龙岗区国际低碳城中心片区优化提升、龙华区鹭湖科技文化片区挖潜增绿等重大工程共71项。

  目前,部分郊野径建设项目已率先启动,按照厉行节约、简约质朴、“三零”(零冲击、零污染、零硬化)原则,全面有序推进,并将根据实际情况动态适时优化调整近期建设项目库。

  《总体规划暨三年行动计划》还提出了创新政策机制的建议,如制定类公园建设鼓励政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创新公园绿地管理机制等;完善规划建设标准规范,如制定公园社区、海洋公园、海岸公园、湿地公园、类公园、郊野径、全境步道、标识与设施、立体绿化等方面的建设指引和标准规范。拓宽公众参与的渠道,构建由专家智库、技术团队、公益组织、企业参与等八大板块构成的公众参与机制;强化智慧科技支撑,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生态环境监测、公园服务监测评价等,提升公园城市智慧化管理服务水平。

(责编:李申、陈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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