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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12月1日起实施 

2022年11月16日08:36 | 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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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深圳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12月1日起实施 一档参保人门诊可报50%以上

  从今年12月1日起,普通门诊看病也能享受医保报销了!11月15日,深圳市医疗保障局举行新闻通气会。记者获悉,近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参加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参保人,普通门诊费用医保统筹基金可以报销50%以上。

  新增“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原来医保一档参保人在医院看普通门诊,只能刷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余额。12月1日开始,医保一档参保人在医院看普通门诊也能按规定享受医保报销。”市医保局待遇处处长王欢进一步解释说。

  根据《通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员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规定的比例和限额支付。具体来说,报销比例方面,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医保统筹基金报销甲类药品、诊疗项目的比例分别为75%、65%、55%,乙类药品分别为70%、60%、5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提高5%最高可达80%。报销限额方面,基本医保一档职工参保人普通门诊每人年度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报销限额不超过本市上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目前标准约为6972元),其中,在二级以上医院、专科医院普通门诊每人年度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报销限额不超过本市上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5%(目前标准约为3486元)。

  享受普通门诊统筹须绑定医疗机构

  “按照我省统一要求,参保人需要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才能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结合实际,深圳市基本医疗一档职工参保人可以同时选定本市1家基层医疗机构(包括社康机构或一级以下其他医疗机构)、1家二级以上医院、专科医院作为普通门诊统筹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王欢介绍,目前深圳市新增普通门诊统筹可供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有811家。

  基本医保一档职工参保人如果要选定基层医疗机构,个人可以通过市医保局官网“个人网上服务系统”、“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i深圳”APP等线上渠道办理,也可以在基层医疗机构现场办理。线上办理渠道将于11月20日开通。但是参保人选定二级以上医院、专科医院的实行“无感秒办”,也就是说,个人无需操作,挂号时直接由医院信息系统自动完成选定或变更操作。

  个人账户执行全省统一划入标准

  根据国家和广东省的统一部署,12月1日起,医保个人账户的划入标准执行全省统一标准,具体来说: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在职职工的医保个人缴费全部划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进入医保统筹基金,灵活就业人员参照在职职工标准执行。退休后停止缴费享受医保一档待遇的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省统一规定的标准按月定额划入,深圳市划入标准为251元/月。

  需要指出的是,和改革前相比,在总缴费不变的情况下,个人账户的历史积累额不改变,仍然归个人使用,只是从12月1日起,每月新划入标准会调整。调整的这笔钱主要用于新增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对于身体弱、生病多的人来说,普通门诊费用可以由医保统筹基金报销了,个人经济负担将大幅减轻,抵抗疾病风险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医保“互助共济”作用发挥得更充分。

  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扩大

  “改革后医保个人账户活化使用的范围更广了。”王欢介绍,12月1日起,在现有的活化使用范围基础上新增的使用范围包括:一、可以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用棉签、口罩、消毒液、血压计等医疗器械、医用耗材;二是可以支付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居民基本医保的个人缴费;三是缴纳自己退休后因参保年限不足继续缴纳的医疗保险费。

  此外,原来门诊费用负担较重的52个门诊特定病种(包含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慢性病以及恶性肿瘤放化疗等门诊大病方面的保障)待遇和就医方式保持不变,参保人可以继续享受。(记者 庄瑞玉)

(责编:李语、陈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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