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深圳經濟特區健康條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正式發布。根據《征求意見稿》,“健康”不僅僅包括生理健康和心理健康,還涵蓋良好的社會適應能力。未來,市民的健康體檢也將可以走醫保買單。
為了鼓勵市民勤做體檢,及早發現問題,深圳將不斷發放體檢“福利”,最大的亮點就是允許刷醫保卡。《征求意見稿》提出,醫療保障部門應當建立完善社會醫療保險參保人健康體檢制度。衛生健康部門應當根據不同年齡、職業等因素制定健康體檢項目基本目錄。屬於健康體檢項目基本目錄范圍內健康體檢費用,按照每人每年一次的標准由社會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健康體檢項目基本目錄范圍以外的健康體檢費用,由用人單位與員工共同支付,支付比例由用人單位與員工約定。
健康條例很關注深圳加班一族的健康。《征求意見稿》明確,用人單位應當合理配置人力資源、安排員工作息時間,對腦力和體力勞動負荷較重的員工,實行輪休制度,避免對員工健康造成人體機能過度損耗或者身心健康傷害。此外,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員工帶薪休假制度,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和工會等組織應當加強對用人單位落實員工帶薪休假制度的監督檢查。
根據《征求意見稿》,用人單位要配備專兼職健康管理人員,並定期組織開展員工健康體檢,深圳鼓勵用人單位設立心理咨詢室或者通過購買服務,為員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務,並可以在組織員工健康體檢時增加心理測試項目。
青少年健康也是這部健康條例的關注焦點。根據《征求意見稿》,深圳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酒精飲料。對難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証件﹔對不能出示身份証件的,不得向其出售酒精飲料。此外,在醫療衛生機構,主要為未成年人提供教育、教學、活動的場所,專門為未成年人服務的社會福利機構,以及中小學校、青少年服務機構出入口路程距離五十米范圍內,也禁止銷售酒精飲料,並禁止使用自動售賣設備銷售酒精飲料。對於違反這一規定的,將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三萬元罰款。
除了“禁酒”,根據要求,學校要每天安排學生體育活動時間一小時以上,保証學生能熟練掌握二項以上體育運動技能,並落實大課間體育活動和眼保健操制度,健康教育課程每學期不得少於六個課時。學校還需要設置心理健康輔導室,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輔導人員,建立學生心理健康評估、預警和干預工作機制。(首席記者 鄭健陽 通訊員 深衛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