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畢業生檔案不可自行保管

2020年07月27日08:07  來源:深圳商報
 
原標題:畢業生檔案不可自行保管

  記者日前從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畢業生學籍檔案不可自行保管。

  據了解,高校畢業生擁有的為學籍檔案。步入社會后,在申請職稱評審、報考公務員、政審及申領養老待遇等情況時,需用到檔案記錄信息。高校畢業生畢業后,不允許個人自帶檔案轉遞,學校將根據畢業生畢業去向,將檔案轉到有檔案保管權的用人單位,或相應的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

  有關通知規定,轉遞檔案時應嚴密包封並填寫檔案轉遞通知單,通過機要交通或派專人送取,嚴禁個人自帶檔案轉遞。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關系及檔案保管費、查閱費、証明費、檔案轉遞費等名目的費用,各級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應提供免費的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基本公共服務。

  畢業生可登錄深圳人才網www.szhr.com.cn查詢到檔情況。(記者 鐘鴻冰)

(責編:劉淞菱、陳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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