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深圳市教育局發布《關於做好全市中小學幼兒園假期工作安排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深圳市義務教育學校寒假從2021年1月24日開始,普通高中學校寒假則從2021年1月31日開始。寒假期間,各類學校、幼兒園教職員工和學生原則上留深,確有必要離深的,須提前報告。
根據有關規定,全市普通中小學校和幼兒園春季新學期開學時間統一為2021年2月22日。中等職業學校寒假從2021年1月25日開始,2月27日結束,3月1日開學。《通知》要求,各類學校、幼兒園加強大型會議活動規范化管理,提倡採取視頻形式召開,原則上不舉辦大規模聚集性會議活動。確需召開舉辦的,要嚴格控制人數和規模。一律取消集體團拜和大型慰問、聯歡、聚餐、培訓等活動。
寒假期間,各中小學校不得組織學生集體到校上課、補課和統一組織自習,不得有償上課,不得以任何名義舉辦或與社會機構合辦(含租借)面向中小學生的各種輔導班,不得參與、動員、組織學生參加社會上面向在校學生的各類復習班和培訓班。合理控制學生寒假作業總量,創新作業形式和管理方式,提倡布置實踐性、研究性和選擇性作業。(首席記者 姚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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