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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民辦學校學費標准建立動態調整機制

2021年07月05日08:55 | 來源:深圳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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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民辦學校學費標准建立動態調整機制

  近日,深圳市發改委聯合市教育局發布《深圳市民辦義務教育收費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稿》顯示,民辦學校應建立辦學成本核算制度,基於辦學成本和市場需求等因素,合理確定收費項目和標准。

  民辦學校佔全市學校比重近五成

  記者發現,市發改委聯合市教育局在《征求意見稿》起草說明中提及,民辦教育已成為深圳基礎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截至2020年底,深圳各類民辦學校共1338所,佔全市學校比重為49.3%。其中,含義務教育階段的民辦學校共計255所,佔全市含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總數的33.6%﹔在校生50.9萬人,佔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在校生總數的34.9%,其中非深圳戶籍46.6萬人,佔比91.6%。

  從收費方面來看,深圳民辦小學最低學費標准為3500元/生·學期,最高為8.8萬元/生·學期,平均9221元/生·學期,中位數5400元/生·學期。民辦初中最低學費標准為3800元/生·學期,最高為9.2萬元/生·學期,平均1.1209萬元/生·學期,中位數5850元/生·學期。深圳對民辦學校符合就讀條件的學生給予學位補貼。目前,補貼標准為小學3500元/生·學期,初中4500元/生·學期,家長隻需承擔超過學位補貼標准的部分學費。

  《深圳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為了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到2025年,深圳將新增公辦義務教育學位67.3萬個。屆時,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數量將下降至15%左右。

  開展民辦義務教育收費備案試點

  《征求意見稿》顯示,為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規范民辦學校收費行為,有必要將具體定價流程、部門職責和定價規則等,以文件形式明確。

  在定價流程方面,《征求意見稿》提出,舉辦義務教育階段的各類民辦學校應於每年10月31日前在“深圳市民辦義務教育收費申報系統”填報學校基本情況、教育培養成本、住宿成本和其他要求填報的材料。

  市價格主管部門根據市教育主管部門初審意見和市價格認証中心成本審核結果,對符合制定或調整收費標准條件的學校,合理制定收費標准,經履行相關政府定價程序后,印發書面批復並向社會公布﹔對不符合制定或調整收費標准條件的學校,將告知辦理結果並說明理由。

  在定價機制方面,深圳按照補償成本、獎優懲劣的原則建立學費標准動態調整機制。其中,對於已有學費標准申請調整學費標准的學校,其學費標准計算公式為:本學年學費標准=上學年學費標准×(1+補償成本漲幅+優質發展漲幅)。

  在此次《征求意見稿》的起草說明中,深圳市發改委還提出,根據《廣東省定價目錄(2018年版)》,民辦義務教育收費原則上實行政府定價,通過市場化改革試點,逐步實行市場調節價。目前,廣東省各地市均未出台市場化改革的相關政策文件,深圳創新性提出收費備案試點,對符合要求的學校可申請其學費和住宿費標准由學校基於辦學成本和市場需求等因素合理確定,報市價格主管部門備案。(記者 吳潔)

(責編:張晨牧、陳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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