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深圳3月12日電 (李申)3月12日凌晨,深圳全市10個區(新區)和深汕特別合作區均發布通告,3月14日一3月18日期間,除保障城市基本運行、民生、應急等行業外,具備居家辦公條件的機關企事業單位,原則上應居家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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