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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深圳失業補助金標准提高

2022年08月09日08:17 | 來源:深圳特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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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7月起深圳失業補助金標准提高

  記者從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獲悉,從7月起失業補助金標准提高。符合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可以申領失業補助金,按月領取最長不超過6個月,最多可領6372元。

  記者了解到,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新發生的參保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領失業補助金:一是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二是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

  根據政策規定,今年7月前的失業補助金標准為失業保險繳費1年(含)以上的990元/月,失業保險繳費不滿一年的297元/月﹔7月后(含7月)的失業補助金標准為失業保險繳費1年(含)以上的1062元/月,失業保險繳費不滿1年的318.6元/月。失業補助金待遇標准按待遇所屬期從2022年7月起(含7月)調整,2022年7月前的待遇仍按原標准發放。

  符合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可通過我市社保自助終端機、“深圳人社”、“深圳社保”微信公眾號、深圳社保個人服務網頁、各級社保經辦窗口等渠道進行申請。失業補助金從待遇核定次月起按月發放,社保經辦機構每月25日前發放到賬。

  市社保局溫馨提醒,如遇以下這些情形,社保局會停發失業補助金:失業人員領取失業補助金期滿、重新繳納失業保險費、死亡、應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被判刑收監執行,以及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應停發失業補助金。

  當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條件了,失業人員(或其家屬)應主動通過“深圳社保”微信公眾號、深圳社保個人服務網頁、社保自助終端機以及各社保經辦機構等渠道辦理停領手續。失業補助金是近年來國家為應對疫情新增的階段性政策,符合條件的人員隻能申領一次。

  此外,按照人社部3月下發的最新通知,對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發生的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未申領過失業補助金的,延長失業補助金的受理期限。(記者 庄瑞玉)

(責編:陳育柱、李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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